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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暨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仍在开展,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

●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2025-36),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300万元至-3,3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0,000万元至3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审计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存在2024年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存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公司股票仍存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公司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第三点指出存在可能导致对恒立实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恒立”,股票代码仍为“00062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多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2024年年报和2025年一季报延期情况概述

公司原计划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目前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由于公司与审计机构就一些重要事项仍在沟通确认,是否导致年审会计师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存在不确定性。因《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审计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他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多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025-07、2025-15、2025-27、2025-33、2025-38)。

本次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2025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股票交易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6)。2025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34)。公司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正在积极与各方沟通、协商,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争取尽快解决上述诉讼相关事宜。

2.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近期并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信息,谨慎决策,注意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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