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证券简称:宝钢包装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法人口径净利润121,622,803.49元,加上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136,449,276.98元,提取盈余公积12,162,280.35元并减去2024年半年度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57,607,155.55元,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88,302,644.57元。经审计2024年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172,384,676.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48,547,812.76元,提取盈余公积12,162,280.35元并减去2024年半年度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57,607,155.5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可供分配利润为951,163,053.75
元。根据《公司章程》每年分派的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原则。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应不低于51,715,403.07元(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172,384,676.89元)。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2024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162,280.35元。
(二)鉴于公司重视回报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政策,公司拟向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以总股本1,261,432,936股为基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4,346,524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0,365,853.95元(含税)。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4,346,524股)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进行派发。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于2024年9月27日派发现金红利46,985,091.3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31%。
综上,公司2024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7,350,945.25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67%。
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9,973,449.1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57,324,394.43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26%。
(三)公司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7,350,945.25 | 110,622,064.25 | 137,097,740.0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2,384,676.89 | 218,568,954.97 | 268,437,275.4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8,302,644.5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35,070,749.5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9,796,969.1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35,070,749.5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52.45%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公司2025年上半年派发现金红利拟不低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