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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通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4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4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鉴于公司股价连续涨幅较大,公司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2023年7月19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公告。截至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暂时未有新的进展。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1日、4月22日、4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00万元至-5,200万元,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50万元至-3,975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2023年7月19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公告。截至目前,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暂时未有新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大股东质押风险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67,111,936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5.70%,其中通过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投票权委托方式取得43,093,236股股份表决权,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所持表决权质押比例为63.8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违规担保风险公司与大连鼎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鼎华”)相关纠纷,仲裁庭认为公司对大连鼎华的此项担保无效,但公司存在一定过错,需要在大连嘉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嘉德”)不能清偿“本金、利息及律师费”的20%范围内向大连鼎华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公司已收到法院出具的相关执行文件,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尚未完成执行。针对大连仲裁事项,公司已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并于2024年4月1日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起诉原实际控制人,请求判令其向公司赔偿损失,目前该案件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公司将持续通过法律、经济等措施,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化解公司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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