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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融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截至202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66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4.00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5.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6.00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2、其中第1项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孔爱国先生、单志明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5、13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9、16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议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9:00-16:30。采取

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25年5月14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66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2025年5月14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会”。

4、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峰

联系电话:021-37560135

传真:021-37560125

邮箱:hrkj@hiroad.sh.cn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666号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15,投票简称:海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0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4.00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5.00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6.00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地方填写“√”。

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会议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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