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5 |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 公告编号:2025-027 |
债券代码:123223 | 债券简称:九典转02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2,7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379,028.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620,971.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8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11000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022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建设期 |
1 | 新药研发 | 13,115.00 | 10,834.00 | 60个月 |
2 | 外用制剂车间扩产建设项目 | 10,611.54 | 8,113.06 | 32个月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052.94 | 8,052.94 | - |
合计 | 31,779.48 | 27,000.00 | - |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 调整前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新药研发 | PDX-02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7年6月30日 |
PDX-03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8年6月30日 | |
PDX-04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8年12月31日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以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增加资金收益,进而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规模大、信誉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审计部将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通过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方式,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本次现金管理既
能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又能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收益。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