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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后的73,937,49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968,749.5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2,181,249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999,663.25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9,354,457.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

2024年度末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3,800.00万元,已达到注册资本7,600.00万元的百分之五十,不再提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7,586,277.8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2,381,926.4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27,586,277.81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6,000,000股(含回购股份2,062,501股)。

3、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后的73,937,499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968,749.50元(含税);

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2,181,249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8,181,249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的情况如下: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968,749.50元;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9,969,525.82元(不含交易费用);

(3)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86,938,275.32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8.00%。

5、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和转增总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6,968,749.5022,298,459.70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00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2,999,663.2578,623,868.94不适用
研发投入(元)35,397,166.5526,464,133.37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871,981,236.11713,147,712.97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27,586,277.8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52,381,926.42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9,267,209.20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0,811,766.10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59,267,209.20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61,861,299.92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3.90%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及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9,267,209.20元,且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兼顾了投资者回报与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0元和23,027,294.22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和1.54%。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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