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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353 证券简称:普莱得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7)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

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8) 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5.02亿元。

(9) 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旭宏,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高翔,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0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梁轶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综合定价。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0.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90.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5万元,较2024年度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提供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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