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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2024年4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7.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2.《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7.3.《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7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8月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追认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4年10月2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12月2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议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2025年度工作规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以提升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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