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董事会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公司治理。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98.12万元,同比增长22.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89.45万元,同比下降2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309.59万元,同比下降24.44%。公司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加大自有品牌业务投入、募投项目逐步投产、业务规模扩张等导致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4年2月1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回购股份的目的》 1.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7.《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 |
2024年3月15 | 第二届董事 | 1.《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
日 | 会第六次会议 | 监管协议的议案》 |
2024年4月2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制度的议案》 8.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5.《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8.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4年7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追认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2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制定<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2024年5月1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制度的议案》 6.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0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6.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0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6.10.《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6.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6.12.《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6.1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2024年9月13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履行职责,就履职中所涉及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及支持。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尽责,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同时,董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步高质量发展。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