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电话、通讯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名,监事李宇、邵志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继恒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