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名,实际参加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马荷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