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3,800,766.42元。2024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992,045,135.15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78,252,713.3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不超过678,252,713.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4年11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2024年11月19日披露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现金人民币73,528,580.00元(含税)。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020,2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4,253,030.4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1,278,700股,支付总金额为29,156,746.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金额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结合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派现金红利及本次审议的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公司2024年度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46,938,356.45元(含2024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及2024年前三季度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7.31%。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为持续落实公司发布的“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中“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切实提升股东权益与获得感,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全权办理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即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董事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进行各季度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否实施季度利润分配及具体
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求状况确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7,781,610.45 | 69,516,058.56 | 14,590,011.8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3,800,766.42 | 233,163,768.75 | 105,926,867.7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992,045,135.1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78,252,713.3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1,887,680.8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44,297,134.3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1,887,680.86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2024年已实施的前三季度现金分红73,528,580.00元(含税)。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201,887,680.86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4,464,751,586.9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3,800,766.42元。预计本次利润分配总额为146,938,356.45元(含2024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及2024年前三季度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