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鸥玛软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申报时间:2025年4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年峰
股票上市地深交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鸥玛软件
股票代码301185.SZ
上市时间2021年11月19日
注册资本153,417,600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128号
邮政编码250101
电话号码0531-66680735
公司网址www.oumasoft.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716,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7,107,469.05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418,609,330.9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36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763号)。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需要中信证券处理的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鸥玛软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86.4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7,465.21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因截至法定持续督导期届满,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25年4月23日胡 宇

2025年4月23日牛振松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2025年4 月23日张佑君

保荐人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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