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挖掘存量市场的潜力,同时积极开拓增量市场。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681.07万元,同比增长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96.96万元,同比增长54.99%,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5,272.86万元,同比增长1.37%,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7,461.08万元,同比增长
6.06%。
二、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主要内容 |
1 | 2024-02-0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 2024-03-0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的议案》 |
3 | 2024-04-0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4-04-2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2024-08-2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的议案》
6 | 2024-09-2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7 | 2024-10-1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8 | 2024-10-2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9 | 2024-12-3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全体董事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由3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对公司半年报、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认真核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根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公司向子公司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审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4、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结构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对第三届董事会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作出判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同时积极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现场工作时间均达到15个工作日,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4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99份,及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披露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以及股东大会、交易所互动易问答、咨询电话等交流方式,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及实施路径的渠道,传递公司愿景及与投资者共谋发展的经营理念。2024年度,公司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共计回答投资者问题162条,回复率100%。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总经理郭水忠先生、独立董事马可一女士、财务总监蒋建霞女士、董事会秘书卓锰刚先生、保荐代表人范俊先生出席了说明会,并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等,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舆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在“双碳”背景下,公司会把握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两新”支持政策,围绕“对内挖潜、向外扩张”的整体发展战略,秉承“绿色、循环、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积极推陈出新,扩大公司的综合利用种类和业务规模,积极探索“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专注于回收端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积极参与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力争成为极具竞争力的“无废城市”建设服务运
营商。
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将根据新的监管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董事会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决议,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积极寻求合适的并购标的,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