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的审查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因在公司任期满六年于2025年1月离任,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2019年1月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又于2023年11月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现已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4年,本人主持参与4次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2024年,本人参与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现状,对公司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充分发挥专业性作用,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针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审阅了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本人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现场调研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及时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
(四)报告期内,本人在历次股东大会上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贾勇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