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5年4月22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投资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石家庄诚志永华”)根据项目在前期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并综合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议,对高性能液晶材料产业升级项目的投资预算进行调整,具体由合计约3.5亿元增加至约39,245.82万元。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石家庄诚志永华的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用地、项目建设等具体事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