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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

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2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

议案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7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8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9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1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24

议案九: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26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29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30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3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36议案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37议案十五: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正常进行,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要求临时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大会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如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六、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七、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八、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3: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9:15-15:00。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主持人: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长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三、现场推举除律师外的其他两名股东代表、两名监事负责现场监票和计票;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宣读会议议案主要内容:

议案内容报告人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倪祖根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徐大敢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徐殿青
4、《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徐殿青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5.00、《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5.01张玉清先生

六、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八、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统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

十一、董事长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

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董事会向各位作2024年度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有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其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的履行职责。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出席人员议案审议情况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月9日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1项议案。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2月27日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1项议案。
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5项议案。
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7月1日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1项议案。
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7月5日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项议案。
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4项议案。
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0月9日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和《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项议案。
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5项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股东参会情况议案审议情况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27日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共12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4项议案。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7月22日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共75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项议案。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0月25日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共202名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1项议案。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策,决议全部合规有效。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上述审议议案已全部合规实施,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5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2、召开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3、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4、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考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上半年表现的议案》、《关于考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2024年上半年表现的议案》和《关于考核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上半年表现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具体出席董事会及工作情况详见各位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2024年度中,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4、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4年10月0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24年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无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本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同时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能力,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审计结果,2024年度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合并)2023年(合并)增长额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976,492.61879,220.5897,272.0311.06
营业成本740,669.44655,940.9184,728.5312.92
销售费用39,763.0249,854.88-10,091.86-20.24
管理费用27,593.9925,400.112,193.888.64
研发费用53,614.7746,788.806,825.9714.59
财务费用-29,781.29-26,408.94-3,372.35-12.77
其他收益2,095.043,170.82-1,075.78-33.93
投资收益847.28-847.28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360.11405.815,954.301,467.25
信用减值损失-1,236.98-417.01-819.97196.63
资产减值损失-7,894.37-7,997.38103.01-1.29
资产处置收益-65.95-72.246.298.70
营业外收入418.2011,006.17-10,587.97-96.20
营业外支出502.751,953.28-1,450.53-74.26
所得税费用15,502.0313,753.401,748.6312.71
净利润123,233.89111,895.9811,337.9110.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044.33111,688.5311,355.8010.17

二、2024年末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增长额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474,931.59588,757.03-113,825.44-19.33
衍生金融资产6,360.11-6,360.11不适用
应收票据1,471.174,729.80-3,258.63-68.90
应收账款226,601.15194,517.8532,083.3016.49
应收款项融资3,290.324,727.27-1,436.95-30.40
预付款项4,046.663,933.14113.522.89
其他应收款3,525.056,387.29-2,862.24-44.81
存货138,556.02130,243.958,312.076.38
其他流动资产139,207.9322,357.18116,850.75522.65
固定资产189,484.80170,708.7618,776.0411.00
在建工程13,109.5721,815.29-8,705.72-39.91
使用权资产7,517.265,854.961,662.3028.39
无形资产24,849.0820,745.954,103.1319.78
长期待摊费用5,612.324,953.49658.8313.30
递延所得税资产8,927.8310,757.73-1,829.90-17.01
其他非流动资产50,212.691,149.8449,062.854,266.93
短期借款362,223.67290,836.6571,387.0224.55
应付票据31,943.4939,588.01-7,644.52-19.31
应付账款159,683.81138,957.3220,726.4914.92
应付职工薪酬23,743.3623,204.19539.172.32
应交税费4,700.933,942.61758.3219.23
其他应付款23,967.3442,363.70-18,396.36-43.42
长期借款50,033.08-50,033.08不适用
预计负债2,900.1922,504.59-19,604.40-87.11
未分配利润295,053.03257,987.9137,065.1214.37

三、2024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1,077.1784,015.9491.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474.52-16,627.02-1,250.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474.2041,853.20-211.04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年(合并)2023年(合并)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141.959.74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24.81%25.60%减少0.79个百分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四:《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18,983,212.21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443,304.18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积极推进,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用于公司发展资金所需,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8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860,268,135元(含税),则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860,268,135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9.92%。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4年度公司效益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1倪祖根198.00
2薛峰107.87
3王平平-
4韩健109.76
5倪翰韬80.00
6顾建平8.00
7戚振东8.00
8张鹏8.00

备注:王平平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二、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1徐大敢40.59
2卫薇48.81
3李金健39.80

三、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1张玉清150.00
2徐殿青85.05

备注:倪祖根、薛峰、韩健薪酬见“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且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决定相关审计费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东先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向荣女士,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审计费用系根据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同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定价原则,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而定。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78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3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不含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04.2亿元整(大写:叁佰零肆亿贰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授信额度(亿元)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5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25
3中国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25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5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5
6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15
7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15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
1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狮山路支行10
1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
1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
1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
1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
1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
1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
18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
19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6
20渣打银行6
2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5
2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5
2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4
24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
25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
2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
2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1
2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1.2
2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2
30其他银行10
合计304.2

上述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莱克电气或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科技”)拟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金莱克精密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模塑”)、C?NGTYTNHHVACPROVIETNAM(以下简称“梵克罗越南”)、C?NGTYTNHHKINGCLEANVI?TNAM(以下简称“莱克越南”)、KINGCLEANELECTRIC(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莱克泰国”)、PGIAUTOCOMPONENTS(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帕捷泰国”)、KINGCLEANHOLDINGSSGCO.,PTE.LTD.(以下简称“莱克新加坡”)和KINGCLEANTRADINGSGCO.,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贸易”)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公司被担保公司拟办理银行拟担保授信额度(亿元)
1莱克电气/绿能科技精密模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
其他银行1
小计7
2莱克电气/绿能科技梵克罗越南越南投资发展银行1
中国银行1
建设银行1
工商银行1
农业银行1
渣打银行1
汇丰银行1
其他银行2
小计9
3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莱克越南工商银行1
汇丰银行1
渣打银行1
其他银行2
小计5
4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莱克泰国盤谷银行1
开泰银行1
工商银行1
中国银行1
农业银行1
中信银行2
招商银行2
宁波银行2
其他银行2
小计13
5莱克电气/绿能科技帕捷泰国工商银行1
汇丰银行1
渣打银行1
中信银行2
招商银行2
宁波银行2
其他银行2
小计11
6莱克电气/绿能科技莱克新加坡中信银行2
渣打银行1
其他银行1
小计4
7莱克电气/绿能科技新加坡贸易工商银行1
星展银行1
渣打银行1
中信银行2
招商银行2
宁波银行2
其他银行2
小计11
总计60

上述全资子公司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公司或绿能科技拟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且公司将根据这七家子公司未来实际经营需要,在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具体担保额度分配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提请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金融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涉及海外多个国家,公司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为主,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申请交易额度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期间。

(三)交易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金融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授权和管理为了便于上述业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开展,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事宜。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

2、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一方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以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予以应对:

1、公司将严格遵循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目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以尽可能规避市场风险;

2、为避免信用风险,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均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类金融机构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履约风险;

3、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4、公司依据相关制度明确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授权、交易执行、交易确认、结算等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840股;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95,44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195,4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2、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3,6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股数为3,695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573,707,079股变更为573,481,734股,注册资本由573,707,079元变更为573,481,734元。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同时公司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3,707,079元。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3,481,734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73,707,07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73,481,73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可依法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
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一)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二)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三)监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候选人;(四)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五)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提名提案、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一)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二)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三)监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候选人;(四)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五)股东提名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提名提案、提名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会无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全部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第九十六条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九十九条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第九十九条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修订)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能更早地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也将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投资价值,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实际情况,在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决定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后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议案十五:《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王平平先生辞去了董事等相关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同意增补公司副总经理张玉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事前审核,张玉清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张玉清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至2002年,先后任海尔集团冰箱事业部设备处处长,集团项目办主任,能源动力公司经理,总装三厂、二厂厂长,冰箱销售公司总经理,冰箱事业部部长;2003年至2005年,先后任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冰箱制造部部长,冰洗制造部总括;2005年至2006年,苏州金莱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清洗机事业部部长;2006年至2017年,先后任海信集团海信(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信(南京)冰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海信(扬州)冰箱公司总经理,海信惠而浦(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海信集团研发中心副主任,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执行总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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