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进行预计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保障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025年度永清集团将继续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按照年化0.7%的担保费率向其支付担保费用,预计 2025 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向永清集团支付担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保障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025年度永清集团将继续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按照年化 0.7%的担保费率支付担保费用,预计 2025 年度需向永清集团支付担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说明
永清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永清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正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 年 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 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境与生态监测;环保材料的研发;生物生态水土环境研发与治理;环保设备、环保材料的销售;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股权结构:
注:持股比例合计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 资本 | 主要 经营范围 | 法定 代表人 | 地址 | 与本公司 关系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 | 环保产业相关的投资和服务 | 刘正军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一路6号 | 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 营业收入: 168,931.54 净 利 润:18,859.22 净 资 产:157,684.62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经核查,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永清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控股股东永清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按照年化0.7%的担保费率向其支付担保费用,预计 2025 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向永清集团支付担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担保费率依照市场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及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及子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本次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原则,担保费率依照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永清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64.57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事
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能充分合理地利用控股股东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确保公司及子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