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权,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1 |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4月16日 |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3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5月9日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5月24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5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1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 |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9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
7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8 |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前述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且无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及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7.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运行、重大事项决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持续深化自身建设,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