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房地产业务集中在川渝地区,项目主要包括在四川省达州市的由达州绵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绵石”)开发的“中迪·绥定府”住宅项目、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中鑫”)开发的“中迪·花熙樾”住宅项目,在重庆市的由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开发的“两江·中迪广场”商业项目。
2025年度,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公司各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需为商品房承购人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商品房承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止。具体合作银行及其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前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阶段性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达州绵石、达州中鑫、中美恒置业,在前述阶段性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事项、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二、银行按揭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担保方 | 预计按揭担保额度 |
1 | 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5,000 |
2 | 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3 | 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 | 5,000 |
合并 | 50,000 |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系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并购买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商品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上述被担保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担保行为涉及关联交易,则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为购买项目商品房的承购人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的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承购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五、对公司影响
公司各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的日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加快项目销售,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各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银行按揭贷款担保余额为39,176.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6.74%。
七、备查文件
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