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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自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自栋,于2024年7月29日经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信通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任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职,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自栋,男,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辽宁大学工学硕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2011年至今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至今任辽宁东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4年11月担任辽宁省省属企业辽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职务;2024年7月至今任鼎信通讯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三、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如下表所示: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次数
55300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应对策略及可持续发展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四、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鼎信通讯2024年半年度报告》《鼎信通讯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前半年的经营情况。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注公司资产减值情况2024年,公司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2年及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禁入处理措施15个月,致使与电力业务相关的中标订单量大幅下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如商誉、库存商品、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续聘陈萍女士为公司新一届财务负责人。陈萍女士自2012年12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非常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后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审计需求,同时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为更好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障年报审计安排等相关事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独立性。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4年7月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名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人员,并于同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工作经历、资质及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独立董事,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自栋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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