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致同所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致同所出具的的否定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落实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