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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好医疗: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能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872925证券简称:锦好医疗公告编号:

2025-016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郑能恒,作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委托他人参会次数
郑能恒650541

本人对2024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回避表决事项除外),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相关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方式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1通讯同意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2024年度,本人在保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如下:

1、认真审核董事会的每一项议案,关注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特别关注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内控执行情况和财务审计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保持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让中小股东的权利得到保护与行使。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累计完成16个工作日的现场履职,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沟通,关注公司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风险事项,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4年度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年度内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4年度内无被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2024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重大事项均提前与独立董事沟通,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继续努力开展工作。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能恒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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