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的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等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80,320,173.4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0,017,361.09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40,26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3,789,717股后的136,470,28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094,108.49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21,835,245.28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005,288.40元)共计69,581,670.47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2.69%,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公司制定了精选层挂牌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