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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希通讯: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2号),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633.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21.88元/股,初始发行规模1,420.00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213.00万股,合计发行1,633.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57,30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5,756,836.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1,543,563.85元。截至2021年12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1]第10491号和上会师报字[2021]第117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调整后) (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投入进度(%) (3)=(2)/(1)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1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8,828,200.00574,917.381.99%2025年5月31日
2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希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96,050,000.00135,257,017.4068.99%2025年5月31日
3补充流动资金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106,665,363.85104,439,229.1297.91%-
合计--331,543,563.85240,271,163.90--

注: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包含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3,620,463.85元。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地点从原有生产场地变更至正在建设中的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内进行,并根据预计的建设周期将两个募投项目“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及“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5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2024年4月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建筑主体已于2024年12月12日竣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各项手续。由于项目竣工验收过程较长,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手续之前,公司无法如期开展室内装修及设备设施的安装工作。此外,根据前次募投项目延期内容,“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已从原有生产场地变更至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内进行。

公司考虑目前上述募投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办理进度及后续室内装修、装修验收、空气净化、设备安装调试等仍需一定周期,决定将两个募投项目“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及“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5月31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两个募投项目“希姆科技(上海)生产基地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及“工业无线遥控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相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希通讯《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一)《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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