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52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1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87,224.60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4,873.42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9,856.80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家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8,840.19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公司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经公司评估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