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 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 董事薪酬方案
1、 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2、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二) 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为浮动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结果、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