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2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银龙)
本人金银龙作为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应出席董事
会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方式 | 投票 情况 | 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参加股东大会方式 | 现场工作时间(天) |
6 | 6 | 现场 | 全部同意 | 3 | 3 | 现场 | 16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表决结果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8日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9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16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
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8日 |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同意:3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
2024年度,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0 | 现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0 | 0 | 0 | - |
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
问、了解具体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从实际行动出发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本人通过各种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积极参加北交所以及其他机构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加深了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6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的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的情形。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对相关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促进公司合规、持续、稳定的发展。
特此报告!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银龙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