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16个子公司、4个孙公司及2个合伙企业。
16个子公司分别为:深圳市电连西田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电连旭发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电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恒赫鼎富(苏州)电子有限公司、电连精密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合肥电连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泓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电连技术有限公司、德东(东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电连德宝(香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电连旭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亿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电连华德(香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爱默斯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电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重庆电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4个孙公司:电连技术(泰国)有限公司、电连技术(越南)有限公司、西安电连技术有限公司、电连技术(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2个合伙企业:深圳市电连德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建广广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系统、对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销售与回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质量管理、研发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如下:
1、 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架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以公司总经理为核心的高管团队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事会为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设立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履行部门职责,并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及内部控制的需要,不断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
(2)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贯彻实施“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制定了一系列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并梳理企业员工的职位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等,从员工聘用、培训、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离职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并严格执行,使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同时公司通过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和素养,通过良好的员工考核和激励机制来留住优秀人才,保证人员的稳定性,全面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稳步发展。
(3)企业文化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倡导 “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科技为导、诚信为基”的企业核心价值观,遵循“尊重、敬业、创新、服务”的企业文化精神,坚持“专注客户需求,设计生产高精尖高可靠性产品;提供快速及时的服务,打造区域性及全球性品牌”的企业使命,树立“成为全球连接器行业最具领导力的专业制造商”的企业愿景等,并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企业文化主题活动,建立健康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培养员工积极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品牌。
(4)社会责任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等方面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促进公司与社会、自然共同和谐发展做出努力,并且公司热心于公益事业,作出了上市公司应有的社会担当。
2、 风险评估
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外部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公司密切关注内外
部主要风险因素,通过日常或定期的评估程序与方法对各种风险加以识别,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3、 内部控制活动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和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内控制度体系。公司通过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如: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具体的内部控制活动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财务管理系统
公司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一套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财务风险。财务管理制度涵盖了银行账户及存款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现金及票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备用金及费用报销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往来款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税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成本费用核算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方面,并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规定了相应的审批权限,并实施有效控制管理,旨在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并防范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2)对子公司管理
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旨在加强对下属各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通过委派或推荐董事及重要岗位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对各子公司进行了实质性管理,明确要求各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子公司违反《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及《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3)对外投资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形式、审批权限、财务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旨在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4)采购与付款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及付款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维护管理、请购、采购、验收及付款等相关作业建立了标准作业程序,明确了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购后评估等各环节的审批和职责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同时在供应商开发阶段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厂评分标准,并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规范供应商选择、审核等程序,保证了公司在供应链端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5)销售与收款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对客户的导入及维护、客户订单管理、销售合同签订、销售发货和回款、销售退货及折让、应收账款管理等销售各环节进行把关,规范销售业务流程,同时明确岗位
权限以及各级审批范围,规范报批程序。营销中心负责市场开拓、销售业务,并定期将市场前沿信息反馈至研发团队以供研发参考,同时中心也建立了适合的客户信用分级管理体系,财务部对应收账款实行预期信用管理,对销售业务的收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6)生产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防范生产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公司制定了《生产管理内部控制规范》,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了生产组织、生产计划、生产控制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明确了生产作业的程序、主要内容和协作部门的职责,旨在规范公司生产组织、计划、控制工作,保证生产系统的有效运作。
(7)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制度,详细描述了存货、固定资产等各资产类型的具体管理办法,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盘点清查、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各司其职、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以防止实物资产的毁损和流失,规范资产日常管理,促进资产的良性循环,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8)质量管理
公司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制定了《质量管理内部控制规范》,根据制度出具了质量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地通过产品检测控制、不合格品控制、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等各方面,规定了产品质检流程、追责机制、改善处理等相关质量管理程序,确保公司严格约束产品品质管理,规范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
(9)研发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和产品研发管理制度,针对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有分立的研发部门,对新产品开发规划、工程验证、设计 、试产、质量保证、工程变更、开发项目管理、专利管理等流程建立了标准作业程序。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步要求,旨在打造自主创新型研发队伍,合理配备专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研究过程高效、可控。
(10)合同管理
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合同审批体系,制定了《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规范》,明确了合同基础管理、起草、审批、签订、履行跟踪、变更修改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制定了《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其中对合同印章的管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11)对外担保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执行和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违规担保行为。
(12)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了关联方的界定,以及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决策权限、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13)募集资金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专户储存、使用、用途调整与变更及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了台账,详细记录了募集资金的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进行检查,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公开。
(14)信息披露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安全、准确、及时。
(15)舆情管理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切实投资者合法权益。
4、 信息与沟通
(1)对内信息传递
公司内部为保障迅速有效的对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重要信息进行沟通传递,启用了电话会议、企业微信、内部邮箱等系统,针对不同的信息形式可选择不同的信息传递方式,有效的保证了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公司建立了较高水平的信息管理系统,以SAP信息系统为基础,集成OA办公系统、SRM供应链管理系统等,使得内部业务流程、财务核算等与信息系统有机结合,促进内部信息沟通及时、顺畅,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2)对外信息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明确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信息披露的责任。公司开通咨询热线、投资者互通平台,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同时公司重视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合作单位等部门的沟通与反馈,开展信息共享工作,并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5、 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审计体系,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下,按照审计程序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就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业务,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控制管理要求,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后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核实,促进公司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高,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
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 定义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重要缺陷 |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 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2%≤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一般缺陷 |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2% |
说明:
本报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 |
报; ④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表; ⑤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内审部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
重要缺陷 |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重要缺陷 | 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2%≤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一般缺陷 |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2%。 |
说明:
本报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 | 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③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④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
重要缺陷 | 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④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3. 一般缺陷
无。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3. 一般缺陷
无。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2025年公司将继续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风险、完善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提高审计服务职能及工作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2.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相关内部控制重大事项说明。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