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内部控制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兴华商议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兴华目前是中国前20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2年成立,并于2013年10月完成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兴华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在股票发行与上市、企业重组、公司改制、国企审计及财务咨询等专业服务方面具有极强的实力和出色的业绩。兴华总部设在北京,合伙人96位,在职员工2000余名,注册会计师近500人。经财政部门批准,兴华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杭州、天津、江西、河南、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江苏、内蒙古、青岛、青海、雄安、海南设立了近30家分所,已成为国内颇具影响力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我们一贯坚持专业化机制与制度的建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事务所管理制度及执业规程。同时事务所在各个方面,不断建设创新力强、凝聚力强、竞争力强、事业心强的核心团队,创造一流的品牌文化。
3、人员信息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5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3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4、业务信息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3,747.10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9,855.11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467.70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8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C | 制造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J | 金融业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645.00万元;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5.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兴华赔偿808万元,兴华已全额赔付。
6.诚信记录
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姓名 | 职务 | 执业资质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 从事证券业务年限 |
杨金山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是 | 否 | 10年 |
田翠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 | 是 | 否 | 7年 |
时彦禄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注册会计师 | 是 | 否 | 18年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杨金山,注册会计师,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2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曾负责过多家大中型国有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会计报表审计、IPO改制审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和主持过众多大型央企、国企审计、咨询工作,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作经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田翠,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我所工作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2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时彦禄,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业务资质: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兴华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兴华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其他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相关文件;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兴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