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志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9,266.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18%;实现营业利润2,514.31万元,利润总额2,715.91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2.71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年报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42.7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4,090.2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2,486.27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东方国信”)因建设“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二期”需要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3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上述申请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贷款期限确定。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108.39万元。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