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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管连平总经理所作《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4年度工作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前任独立董事李正宁先生、梁俊娇女士(已于2024年5月任期届满离任)及现任独立董事李侃先生、刘诚明先生、张艳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9,266.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18%;实现营业利润2,514.31万元,利润总额2,715.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2.71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年报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42.7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4,090.2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2,486.27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了监事会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以上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及有关抵押、担保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公司视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董事会报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2025年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1,050万元。此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因董事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投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为相关关联方,董事肖宝玉先生在相关关联方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关联董事管连平、霍卫平、肖宝玉回避表决本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屹通”)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上海屹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1年。公司为上海屹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共计9,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是上海屹通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最终授信额度及融资金额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以上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及有关抵押、担保的其他条件由上海屹通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上海屹通视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备。

公司董事会授权上海屹通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市值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东方国信”)因建设“东方国信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项目二期”需要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3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

上述申请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贷款期限确定。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担保额度预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7,200万元,该额度亦为截至目前上述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总额,本次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适用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或合伙人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适用期间内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实际情况,担保的额度可在各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

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担保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因董事管连平先生、霍卫平先生投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为被担保方,董事肖宝玉先生在被担保方担任监事职务,关联董事管连平、霍卫平、肖宝玉回避表决本议案。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8,108.39万元。本次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5月14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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