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如适用):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方国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为444,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3.37%(其中包括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增担保金额32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保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贰零四玖云计算”)、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昂互通”)、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千禾公司”)、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软科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昂”)进行担保额度预计,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7,200万元,该额度亦为截至目前上述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总额,本次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适用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或合伙人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适用期间内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实际情况,担保的额度可在各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协议为准):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额度(万元)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本公司 | 贰零四玖云计算 | 19.9994% | 74.14% | 36,000.00 | 33,685.00 | 0.00 | 5.95% | 是 |
德昂互通 | 19.9994% | 120.34%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1.65% | 是 | |
千禾公司 | 26.3645% | 310.54% | 1,000.00 | 1,000.00 | 0.00 | 0.17% | 是 | |
锐软科技 | 35.2807% | 35.33% | 1,200.00 | 970.00 | 0.00 | 0.20% | 否 | |
宁波德昂 | 20.0000% | 48.78% | 59,000.00 | 10,500.00 | 0.00 | 9.75% | 是 | |
合计 | - | - | 107,200.00 | 56,155.00 | 0.00 | 17.72% | - |
注:上表中提及的公司“净资产”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东方国信及贰零四玖云计算、德昂互通、宁波德昂的股权关系如下:
管连平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双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国信霍卫平
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昂
北京顺诚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
有限公司冉雅西
34.2845%
27.1831%20.0000%18.5310%
0.0014%
99.9970%
0.0030%
100.0000%100.0000%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管连平、霍卫平、肖宝玉回避表决,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1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12号院1幢3层31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冉雅西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租赁建
筑工程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调查(外资不可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经营电信业务。
2、业务情况
由于目前北京等一线城市、地区的数据中心需求旺盛,故北京地区IDC机柜利用率和单机柜租金均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贰零四玖云计算经营的顺诚数据中心顺诚一期已于2019年5月建成并对外出租。租用数据中心的企业客户大多为电信企业、IT企业、金融企业等,客户需求较为稳定,租赁期限均较长,5-10年左右,能为云计算数据中心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入,项目运营情况良好。
3、股权结构
股东 | 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4、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63,255.99 | 52,976.60 |
负债合计 | 46,896.11 | 34,820.72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9,990.00 | 1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8,476.11 | 13,620.72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 | - |
净资产 | 16,359.88 | 18,155.88 |
科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7,358.01 | 18,884.58 |
利润总额 | -2,185.68 | 2,194.03 |
净利润 | -2,192.40 | 1,671.48 |
5、关联关系
贰零四玖云计算为北京顺诚全资子公司,北京顺诚为本公司董监高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贰零四玖云计算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贰零四玖云计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64.83万元。
东方国信、宁波德昂、北京顺诚及贰零四玖云计算的股权关系见“一、(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6、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贰零四玖云计算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12号院1幢2层218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冉雅西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业务情况
由于目前北京等一线城市、地区的数据中心需求旺盛,故北京地区IDC机柜利用率和单机柜租金均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
公司经营的顺诚数据中心顺诚二期(以下简称“顺诚二期”)拟建5,400台机柜,目前在建。随着未来顺诚二期数据中心建成使用,目前市场上单台机柜的出租价格约为6,000元/月,保守估计未来数据中心出租率在90%,则月收入将达到2,916万元,全年收入约3.5亿元。
3、股权结构
股东 | 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4、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14,875.69 | 17,218.76 |
负债合计 | 17,900.80 | 19,041.51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17,818.80 | 16,547.51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 | - |
净资产 | -3,025.11 | -1,822.75 |
科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2,671.90 | - |
利润总额 | -1,202.36 | -756.15 |
净利润 | -1,202.36 | -756.15 |
5、关联关系
德昂互通为北京顺诚全资子公司,北京顺诚为本公司董监高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德昂互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德昂互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94.62元。
东方国信、宁波德昂、北京顺诚及德昂互通的股权关系见“一、(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6、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德昂互通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
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2年7月20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七里渠南村319号院注册资本:650.23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养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餐饮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1.43 | 26.36% |
2 | 石也 | 121.30 | 18.65% |
3 | 韩玉晶 | 93.89 | 14.44% |
4 | 丁震 | 52.33 | 8.05% |
5 | 陈戡 | 37.73 | 5.80% |
6 | 陈梦霞 | 36.00 | 5.54% |
7 | 谭晓雨 | 32.00 | 4.92% |
8 | 邹文兵 | 16.40 | 2.52% |
9 | 靳军 | 13.71 | 2.11% |
10 | 贾举鑫 | 12.99 | 2.00% |
11 | 魏荣河 | 10.39 | 1.60% |
12 | 朱向近 | 8.66 | 1.33% |
13 | 北京中贸华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8.66 | 1.33% |
14 | 杜明放 | 8.33 | 1.28% |
15 | 刘颖红 | 8.02 | 1.23% |
16 | 罗圣华 | 6.93 | 1.07% |
17 | 茅建晖 | 4.00 | 0.62% |
18 | 张乐锋 | 4.00 | 0.62% |
19 | 熊力 | 3.46 | 0.53% |
合 计 | 650.23 | 100.00% |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3,760.53 | 7,575.31 |
负债合计 | 11,677.81 | 15,456.7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500.00 | 1,499.00 |
流动负债总额 | 9,874.30 | 10,030.13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76.05 | 69.69 |
净资产 | -7,917.28 | -7,881.47 |
科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332.44 | 3,723.56 |
利润总额 | -128.08 | -1,391.19 |
净利润 | -129.40 | -1,391.89 |
4、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千禾公司26.36%股权,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肖宝玉担任千禾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彦斐担任千禾公司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千禾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千禾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5、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千禾公司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4年03月11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2至7层101内3层311号注册资本:1,919.6641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文楠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产品设计;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Ⅱ类医疗器械。(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业务情况
锐软科技是一家专业的健康医疗大数据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以完备的医疗健康数据治理与互联互通解决方案为基础,致力于提升区域和医院数据质量与互联互通水平,打造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及智慧医疗、互联网诊疗和远程医疗、医共体等应用体系,建设医院信息平台及大数据中心,切实提高医院临床服务水平与管理能力,充分挖掘释放健康医疗大数据价值,让健康普惠民生。锐软科技创立之初专注于数据整合和应用集成,是国内首批以SOA思想架构为核心,自主研发ESB产品并成功落地应用的企业。具有专业的行业解决方案和良好的客户口碑。数据和应用集成是研发投入的核心技术方向,技术成果用于各个区域、医院的卫生健康数据处理、分析、挖掘、应用,支撑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人口健康信息平台、院内信息集成平台的建设,并满足互联互通规范要求。锐软科技在辽宁、山东、内蒙古、江西多地设有分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快速、专业的咨询、实施、运维服务支撑。同时,锐软科技充分整合资源优势,结合自身特长与各类优秀厂商强强联合,如医药、医保、网络、云端、支付、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厂商携手合作,面向医院及各级卫生管理机构提供大数据中心、互联网+、云上迁移、智慧医疗、医联体医共体、中台数字化转型架构等整体一站式解决方案。
3、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数额(元)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772,711 | 35.2807% |
2 | 李轶强 | 3,565,832 | 18.5753% |
3 | 刘文楠 | 3,345,719 | 17.4287% |
4 | 北京锐思海融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916,984 | 9.9860% |
5 | 常州蜂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4,542 | 7.0561% |
6 | 李博 | 1,128,785 | 5.8801% |
7 | 陈燕文 | 539,774 | 2.8118% |
8 | 尹江玲 | 440,226 | 2.2932% |
9 | 史雪丹 | 132,068 | 0.6880% |
合 计 | 19,196,641 | 100.0000% |
4、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7,954.08 | 8,472.16 |
负债合计 | 2,810.48 | 2,997.79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970.00 | 99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794.48 | 2,973.79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 | - |
净资产 | 5,143.60 | 5,474.38 |
科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923.32 | 1,182.34 |
利润总额 | -330.65 | -691.48 |
净利润 | -330.77 | -735.10 |
5、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锐软科技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8日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206
出资额:49,2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 | 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管连平 | 16,867.98 | 34.284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双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374.08 | 27.1831% |
东方国信 | 9,840.00 | 20.0000% |
霍卫平 | 9,117.25 | 18.5310% |
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69 | 0.0014% |
合计 | 49,200.00 | 100.0000% |
3、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计 | 100,301.82 | 100,343.37 |
负债合计 | 48,924.44 | 46,392.04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6,250.00 | 35,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32,674.44 | 11,392.04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 - | - |
净资产 | 51,377.38 | 53,951.33 |
科目 | 2024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 | - |
利润总额 | -2,573.94 | 7,281.54 |
净利润 | -2,573.94 | 7,281.54 |
4、关联关系
宁波德昂为本公司董监高投资的企业,且公司参股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德昂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东方国信、宁波德昂、北京顺诚及德昂互通的股权关系见“一、(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宁波德昂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5、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宁波德昂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合作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为贰零四玖云计算、德昂互通、宁波德昂提供担保,同时持有宁波德昂80.0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的《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拟了解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23号),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后北京顺诚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6,618.19万元,评估值为190,800.00万元。
宁波德昂持有北京顺诚99.997%的股权,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90,794.28万元。宁波德昂其持有子公司北京顺诚的股权价值较高,反担保股权价值可以覆盖公司担保金额。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为锐软科技提供担保,同时锐软科技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锐软科技30%股权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千禾公司提供担保,千禾公司经营平稳、收入持续上升,成本控制合理、财务成本逐步下降、现金流为正,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此外,千禾公司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千禾公司股权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千禾公司2018年增资时的估值情况,增资金额1,430万元,注册资本由571.43万元增加至708.23万元,对应的增资后估值约为8,180.06万元,反担保股权价值可以覆盖公司担保金额。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一)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533,7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8.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4,131.76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56,15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28%。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实现。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贰零四玖云计算、德昂互通20%股权、直接持有宁波德昂20%股权,同时持有宁波德昂8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持有锐软科技、千禾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35.28%、
26.36%,同时由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锐软科技、千禾公司股权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在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其经营状况良好、资信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上述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目的在于降低参股公司的资金成本,支持参股公司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共同利益。交易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担保。本次关联担保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