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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的基本评价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公司合规治理、规范运作以及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其成员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在经营中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名称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1月2日1、《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1月5日1、《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22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7日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5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确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7月5日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8月5日1、《关于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借款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0月23日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2024年度,监事会恪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流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且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各项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逐步构建了规范管理流程和风险防范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亦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或侵犯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并如实、完整记录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整改的情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并有效实施。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披制度开展信披工作,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董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出现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2025年的主要工作计划

在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积极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同时,持续推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强化对公司财务的核查和监督;常态化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等方面的监督;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持续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和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深入学习证监会、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严格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守职责,督促公司依法合规治理、守法规范运作,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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