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
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博汇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68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7,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9,530,330.1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046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时任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7,086,921.1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02,344,268.71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97,000,000.00 |
募集资金净额 | 389,530,330.17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97,086,921.17 |
加: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9,882,133.2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302,325,542.29 |
其中: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300,000,00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344,268.71 |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账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收到可转债募集资金后,用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可转债发行登记费18,726.42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截止日余额(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 76850188000179275 | 201,000,000.00 | 1,803,403.5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636556393 | 191,000,000.00 | 540,865.20 |
合计 | 392,000,000.00 | 2,344,268.71 |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素及公司业务发展侧重点、产业链规划调整等内部需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四)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的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具体包括10万吨/年芳烃油产品深加工生产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装置、8万吨/年轻质白油补充精制装置及12,000标立方/小时轻烃综合利用装置,建设期预计为24个月。项目取得了宁波石化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日期:2020年11月10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出具日期:2022年1月21日)。“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原计划投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一)
(一) | 工程费 | 35,554.04 | 34,125.38 |
1 | 主要生产装置 | 28,743.75 | 27,315.09 |
1.1
1.1 | 10万吨/年芳烃油产品深加工生产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装置 | 12,059.25 | 12,059.25 |
1.2
1.2 | 8万吨/年轻质白油补充精制装置 | 8,393.70 | 8,393.70 |
1.3
1.3 | 12000Nm3/h轻烃综合利用装置 | 8,290.80 | 6,862.14 |
2 | 配套系统 | 6,715.29 | 6,715.29 |
3 | 安全生产费 | 80.00 | 80.00 |
4 | 工器具及生产用具购置费 | 15.00 | 15.00 |
(二)
(二) | 固定资产其他费 | 4,975.00 | 4,889.60 |
(三)
(三) | 基本预备费 | 1,777.70 | 685.02 |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四)
(四)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1,573.00 |
(五)
(五) | 铺底流动资金 | 4,402.00 |
合计
合计 | 48,281.74 | 39,700.00 |
2、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轻烃综合利用装置已于2022年6月底正式投入生产。2024年9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中“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9月,具体参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具体投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一)
(一) | 工程费 | 35,554.04 | 34,125.38 | 6,000.16 |
1 | 主要生产装置 | 28,743.75 | 27,315.09 | 6,000.16 |
1.1
1.1 | 10万吨/年芳烃油产品深加工生产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装置 | 12,059.25 | 12,059.25 |
1.2
1.2 | 8万吨/年轻质白油补充精制装置 | 8,393.70 | 8,393.70 |
1.3
1.3 | 12000Nm3/h轻烃综合利用装置 | 8,290.80 | 6,862.14 | 6,000.16 |
2 | 配套系统 | 6,715.29 | 6,715.29 |
3 | 安全生产费 | 80.00 | 80.00 |
4 | 工器具及生产用具购置费 | 15.00 | 15.00 |
(二)
(二) | 固定资产其他费 | 4,975.00 | 4,889.60 | 3,664.08 |
(三)
(三) | 基本预备费 | 1,777.70 | 685.02 | 44.46 |
(四)
(四)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1,573.00 |
(五)
(五) | 铺底流动资金 | 4,402.00 |
合计
合计 | 48,281.74 | 39,700.00 | 9,708.6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7,086,921.17元,募集资金余额302,325,542.29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2,344,268.71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亿元(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分析基于当时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项目建设可促进公司合理利用资源,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具体包括10万吨/年芳烃油产品深加工生产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装置、8万吨/年轻质白油补充精制装置及12,000标立方/小时轻烃综合利用装置,其中:
1、轻烃综合利用装置是将厂区环保芳烃油加氢装置的轻烃组分进行切割综合利用,并对装置副产的低分气、循环氢外排气等富含氢气的废气进行回收利用,从而产出氢气,为公司已有的环保芳烃油加氢装置及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装置和轻质白油补充精制装置提供原料,保障装置原料供应。轻烃综合利用装置已于2022年6月底正式投入生产。
2、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主要通过新建10万吨/年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装置和8万吨/年轻质白油补充精制装置,以环保芳烃油为基础,通过高压加氢和精细切割,进一步深加工和产业链延伸,生产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和轻质白油,提升产品品质。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将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增加更加高端的食品级/化妆品级白油产品,提高单位产品经济效益,同时也为未来产业提升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调整等外部客观因素及公司业务发展侧重点、产业链规划调整等内部需求变化,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如继续按原计划推进,实现的效益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项目”终止。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公司将适时注销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系公司根据宏观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宏观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本结构,增强现金流,保障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而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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