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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广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马广富)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铖昌科技”)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中,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马广富,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于1997年3月至2023年2月先后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主任,航天学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长助理。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4年度,铖昌科技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法律法规出席会议,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8260

2、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作为第二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依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以下议案进行了讨论,同时针对提案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客观的给予分析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28日1、《关于审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2日1、《关于拟购买办公大楼并签署<房屋预购合同>的议案》 2、《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28日1、《2024年发展规划及经营计划》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21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3、《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下半年经营计划》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累计现场履职已达15天,我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及工作闲暇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本人采用实地现场考察、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概况和公司的运营情况,关注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本人在公司2024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年度经营报告,全面了解了公司经营状况并充分利用出席公司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进行了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七)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4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内控制度、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详细了解,认真审议,督促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3、持续关注及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颁布

本人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配合与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本人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相关意见得到了董事会采纳,为公司管理、决策及发展均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度,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着重关注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的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并将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2024年,公司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股权激励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总结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广富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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