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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张丽女士、姜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女士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原则下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地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意见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意见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100股及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483,560股,共计1,531,66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事项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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