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证券简称:罗普特公告编号:2025-009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普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3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28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287.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787,012.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3,167,061.93元,累计己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76,963,964.04元(包含发行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6,365,189.29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720,000.00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811,112.73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9,109,066.0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7,347,212.69元(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其中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00,000.00元,募集专户余额为27,347,212.69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904,287,300.00 |
减:发行费用 | 85,500,287.58 |
募集资金净额 | 818,787,012.42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602,905,209.26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5,999,500.00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项) | 36,365,189.29 |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52,720,000.00 |
减:回购公司股份支出 | 2,558,967.20 |
加:累计收回结构性存款收益、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19,109,066.02 |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30,000,00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专户余额 | 27,347,212.69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农行厦门翔安支行账户剩余
1.25万元尚未转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上海)软件”)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28,000万元对罗普特(上海)软件进行实缴出资并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在罗普特(上海)软件新设2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开户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元) | 账户类型 |
工行厦门软件园支行 | 4100200129100077949 | 0.00 | 活期 |
农行厦门翔安支行 | 40334001046886193 | 12,507.38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129970100100266532 | 23,400,579.17 | 活期 |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 352000661013000514718 | 3,925,634.69 | 活期 |
招商银行厦门五缘湾支行 | 592902512110807 | 0.00 | 活期 |
建行厦门城市建设支行 | 35150198020100001926 | 0.00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 1001100429006005475 | 8,491.45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 1001100429006005502 | 0.00 | 活期 |
招商银行厦门五缘湾支行 | 592902596310918 | 0.00 | 活期 |
合计 | 27,347,212.6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如期归还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3-12-11 | 2024-2-8 | 是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4-2-23 | 2024-4-25 | 是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4-4-26 | 2024-7-26 | 是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存款 | 35,000,000.00 | 2024-8-1 | 2024-10-31 | 是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4-11-4 | 2025-2-3 | 未到期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3-11-16 | 2024-2-19 | 是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4-3-1 | 2024-6-7 | 是 |
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4-6-18 | 2024-9-20 | 是 |
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00.00 | 2024-9-23 | 2024-10-14 | 是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0-30 | 2024-11-29 | 是 |
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4-12-2 | 2024-12-20 | 是 |
合计 | 390,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37.77万元(最终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3,636.52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剩余1.25万元尚未转出。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结项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3688号),报告认为:罗普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罗普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1,878.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16.7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146.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4.2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一、承诺投资项目 | ||||||||||||
厦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6,466.64 | 22,361.64 | 22,361.64 | 1,697.23 | 19,306.62 | -3,055.02 | 86.34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20,917.11 | 20,917.11 | 20,917.11 | 619.48 | 10,983.90 | -9,933.21 | 52.5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二、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599.95 | 8,599.95 | 0.00 | 8,599.95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回购公司股份(注1、利息收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55.9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7,383.75 | 81,878.70 | 81,878.70 | 2,316.71 | 69,146.37 | -12,988.23 | 84.45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整体投入比例达52.51%。该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市场拓展节奏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8,319,174.71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1、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7%。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299.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7%。永久补流后,部分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其余部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37.77万元(最终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3,636.52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剩余1.25万元尚未转出。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以及永久补流后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回购的价格不超过26.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07,433股,占公司总股本187,288,015股的比例为1.18%,回购最高价格为14.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2.32元/股,回购均价为13.5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999.5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包含超募资金利息收入255.90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