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并提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孰低原则,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2,082,105.13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79,434.87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7,402,670.26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30,438,972.23元,母公司2024年实现可分配利润为607,841,642.4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19,383,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102,202,639.68元;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部分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股本127,753,300股(具体转增股本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2024年度内,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0日)登记的总股本319,383,2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63,876,649.80元。如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6,079,289.48元。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6,079,289.48 | 177,530,345.44 | 120,579,218.5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4,493,288.77 | 317,127,451.53 | 258,999,861.19 |
研发投入(元) | 168,021,695.33 | 146,794,871.89 | 132,763,338.58 |
营业收入(元) | 3,519,257,596.26 | 3,076,707,472.65 | 2,899,943,674.2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95,245,027.5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07,841,642.4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64,188,853.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90,206,867.1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64,188,853.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447,579,905.8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1%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以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4,188,853.4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能力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五、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2、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上限:分配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