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债券代码:123195 债券简称:蓝晓转02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度,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西安南大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南大”)、西安纯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纯沃”)、上海谱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谱键”)、陕西伊莱柯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伊莱柯”)、河北森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河北森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详见后述表格。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寇晓康、高月静、李岁党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寇晓康、高月静、李岁党、郭福民等股东将回避表决。
2.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25年 预计金额 | 截止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 2024年 实际发生额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西安纯沃 | 树脂生产原辅料的销售 |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 3,000.00 | 100.31 | 1,427.42 |
西安南大 | 1,000.00 | 132.46 | 840.89 | |||
上海谱键 | 800.00 | 138.12 | 555.04 | |||
小计 | 4,800.00 | 370.89 | 2,823.35 |
向关联方提供
劳务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河北森斯 | 受托加工 |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 600.00 | 0.00 | 432.53 | |
小计 | 600.00 | 0.00 | 432.53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上海谱键 | 采购机器设备 |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 3,000.00 | 6.24 | 4,052.91 | |
陕西伊莱柯 | 7,000.00 | 0.00 | 4,007.37 | ||||
小计 | 10,000.00 | 6.24 | 8,060.28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西安纯沃 | 房屋租赁 及其他 |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 262.00 | 57.38 | 229.52 | |
陕西伊莱柯 | 28.00 | 7.27 | 19.29 | ||||
小计 | 290.00 | 64.65 | 248.81 | ||||
合计 | 15,690.00 | 441.78 | 11,564.97 |
注: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含水费、电费、物业费、天然气等费用。
3.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 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 及索引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西安纯沃 | 树脂生产原辅料的销售 | 1,427.42 | 2,000.00 | 0.58% | -28.63% | 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 |
西安南大 | 840.89 | 1,500.00 | 0.34% | -43.94% | ||||
上海谱键 | 555.04 | - | 0.22% | 0.00% | ||||
小计 | 2,823.35 | 3,500.00 | 1.14% | -19.33%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河北森斯 | 受托加工 | 432.53 | - | 20.01% | - | ||
小计 | 432.53 | - | 20.01% | - |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上海谱键 | 采购机器设备 | 4,052.91 | 7,000.00 | 2.84% | -42.10% | ||
陕西伊莱柯 | 4,007.37 | 7,000.00 | 2.81% | -42.75% | ||||
小计 | 8,060.27 | 14,000.00 | 5.64% | -42.43% | ||||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西安纯沃 | 房屋租赁及其他 | 229.52 | 300.00 | 10.62% | -23.49% | ||
陕西伊莱柯 | 19.29 | - | 0.89% | - | ||||
小计 | 248.81 | 300.00 | 11.51% | -17.06%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受到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等因素影响,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部分在2024年度发生而未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亦未达到公司董事会的审批,属于董事长权限。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经核查,公司2024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注1:上述数据加总后如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注2: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含水费、电费、物业费、天然气等费用。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西安南大
1.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南大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振华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6月15日经营期限:2017年6月15日至2037年6月11日经营范围:环保材料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寇晓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福民为西安南大的董事,郭福民持有西安南大5%的股权,公司持有西安南大44%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合计 | 负债合计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发生额 | 6,551,549.36 | 464,751.36 | 6,086,798.00 | 9,931,659.26 | 1,003,077.11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南大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西安纯沃
1.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纯沃材料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THOMAS FULDE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6月24日经营期限:2020-06-24至2070-06-2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日升担任西安纯沃的董事,公司持有西安纯沃4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合计 | 负债合计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发生额 | 18,497,765.79 | 20,404,490.34 | -1,906,724.55 | 23,603,462.05 | -65,564.68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纯沃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上海谱键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谱键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轶昆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10-21
经营期限:2020-10-2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上海谱键34%股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寇晓康先生担任上海谱键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合计 | 负债合计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发生额 | 38,195,909.64 | 28,070,213.08 | 10,125,696.56 | 59,915,885.27 | 3,649,067.83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谱键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陕西伊莱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伊莱柯膜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寇晓康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6-16
经营期限:2023-06-1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寇晓康先生担任陕西伊莱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合计 | 负债合计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发生额 | 70,466,551.44 | 61,151,340.39 | 9,315,211.05 | 9,753,404.70 | -567,645.35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陕西伊莱柯财务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五)河北森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森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超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5-09
经营期限:2020-05-09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离子交换膜、电解用全氟离子交换膜、电渗析器制造(以上项目禁止项目除外)。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电气机械、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李岁党先生曾担任河北森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合计 | 负债合计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发生额 | 34,002,624.65 | 18,365,920.67 | 15,636,703.98 | 10,553,717.53 | 1,848,013.30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河北森斯财务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西安南大、西安纯沃、上海谱键销售树脂生产原辅料,拟向西安纯沃、陕西伊莱柯出租房屋,拟向上海谱键、陕西伊莱柯采购机器设备,拟向河北森斯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另与西安纯沃、陕西伊莱柯存在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向上述关联方租赁房屋及销售商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4月10日,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李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