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7、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并由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并根据具体审计计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结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经理担任,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立信的技术专家全程支持审计服务。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
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3、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沟通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2024年度年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节点、团队安排、预审中发现的主要关注事项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地沟通,同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应收集完整相关的审计资料,尽到应尽的审计职责,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向公司提交审计报告。
3、2025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4年度关键审计事项、主要关注事项、审计结论等内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关注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
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