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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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97,953,853.85元,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01,012,792.64元,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203,058,938.79 元。
基于当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147,428,712股扣除2022年回购的库存股6,106,100股后的余额1,141,322,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239,678.3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2、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239,678.36 | 34,391,381.88 | 230,034,397.00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7,953,853.85 | -167,566,535.02 | 698,510,649.0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03,058,938.7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00,701,539.3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8,665,457.2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4,330,086.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98,665,457.2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
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及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