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025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5年3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并于同日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的内外部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如本次交易方案披露前公司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