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3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有多个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建设投入、研发投入及原材料采购等支出金额较大,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为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所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217.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70.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3.1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475.78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2.79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8,165,473.55 | 47,734,278.55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7,702,742.43 | -82,293,808.08 | 202,948,039.6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84,757,765.43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327,862.52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5,899,752.1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5,682,836.9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5,899,752.1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获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10月16日实施完毕。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963,309,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48,165,473.5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95,899,752.1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目前有多个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建设投入、研发投入及原材料采购等支出金额较大,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年度未盈利且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计将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