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对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布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2024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
告及相关资料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61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61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6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121.2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熊忠武、王兆燚 、金小川、戴贝、王雅琦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