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25
2025年4月22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晓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志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远航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9,571,42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4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3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4、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度报告全文的原件。文件存放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我公司/汇绿生态 | 指 |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信股份/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指 | 公司曾用名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 | 指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汇绿园林 | 指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金溪华信 | 指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湖北绿泉 | 指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湖北源泉 | 指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吉水汇绿 | 指 | 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江西汇绿 | 指 | 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汇绿投资 | 指 | 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蓝德凯尔 | 指 | 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4年末已处置 |
中科博胜 | 指 | 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持有30%股权的参股公司 |
拱心石(苏州) | 指 | 拱心石(苏州)石英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持有5%股权的参股公司 |
武汉钧恒 | 指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截止2024年末持有35%股权的参股公司 |
宁波汇宁 | 指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晓明控制的企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汇绿生态 | 股票代码 | 001267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汇绿生态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uiLyuecologicaltechnologyGroups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晓明 | ||
注册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青洲盛汇写字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0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变更前为“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779-805号”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青洲盛汇写字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30000 | ||
公司网址 | 汇绿生态(huilyu.cn) | ||
电子信箱 | huilyu@cnhlyl.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严琦 | 方铂淳 |
联系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青洲盛汇写字楼)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青洲盛汇写字楼) |
电话 | (027)83661352 | (027)83641351 |
传真 | (027)83641351 | (027)83641351 |
电子信箱 | hlzq@cnhlyl.com | hlzq@cnhlyl.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交所官网(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177840339L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公司设立时,控股股东为武汉市江汉区国有资产管理局;1998年9月,变更为华中信息技术总公司;2007年9月,变更为武汉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5月,变更为刘毅;2015年3月变更为李晓明。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郁、李永超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587,029,860.21 | 684,835,965.52 | -14.28% | 611,066,847.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301,356.50 | 57,358,915.24 | 13.85% | 58,455,535.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8,286,276.18 | 48,393,722.73 | -0.22% | 51,774,873.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3,627,798.26 | 64,986,663.90 | 13.30% | 175,075,213.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14.29% | 0.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14.29% | 0.0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5% | 3.78% | 0.47% | 4.7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元) | 2,744,471,200.79 | 2,490,992,999.01 | 10.18% | 2,587,390,939.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61,449,633.05 | 1,516,547,773.06 | 2.96% | 1,496,874,416.25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99,487,602.46 | 169,198,681.85 | 84,499,640.93 | 233,843,934.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52,616.69 | 9,905,509.67 | 13,300,302.71 | 39,042,927.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132,356.88 | 12,514,493.69 | 6,518,085.45 | 22,121,340.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30,561.47 | -90,494,399.90 | -25,084,153.40 | 224,336,913.0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993,935.69 | 42,609.73 | -15,753.72 | 主要为处置全资子公司蓝得凯尔获得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07,512.97 | 5,143,354.12 | 12,190,375.3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075,904.30 | 7,194,839.38 | -3,087,790.5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63,926.95 | 488,940.38 | -518,587.6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239.5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20,512.79 | 3,900,646.54 | 1,895,939.3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86.80 | 3,904.56 | 1,881.97 | |
合计 | 17,015,080.32 | 8,965,192.51 | 6,680,661.6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发展情况、宏观经济形势
1、园林绿化行业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崛起而发展起来的。为推动园林绿化行业发展,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城市绿化条例》,对园林绿化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
2、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继续强调了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号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
3、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推进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样板。”
4、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提升城乡绿地生态功能,有效发挥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
5、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6、202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7、2023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8、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确定工作目标: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中国全面建成。
9、《城市公园管理办法》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促进城市公园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对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做出具体规定,为推动城市公园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有利于完善城市公园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共享绿色空间的多元需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市场竞争地位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内存在大量的企业,包括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大型企业通常拥有更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水平,能够承担大规模的园林绿化项目,如城市公园、市政绿化等。而中小企业则更多地集中在特定领域或提供专业服务,比如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相关的养护服务。尽管市场参与者众多,但整体上仍呈现“大行业、小公司”的格局。大型设计院和施工企业因其资金雄厚、经验丰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小型设计事务所则侧重于细分领域的专业服务,强调个性化设计。跨区域经营企业由于综合实力强,能够承接多地项目,而地方性企业则更熟悉本地市场需求。政府对园林绿化行业持有积极的支持态度,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行业发展,如新型城镇化建设、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同时,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园林绿化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和服务水平以符合新的标准。未来几年内,预计园林规划市场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特别是在生态修复、文旅产业和高端住宅领域。此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也将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新动力,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项目质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公司拥有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等资质。公司资质齐全,具有独立承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及配套的市政、道路、城市照明、生态治理、古建筑等施工业务的能力。
(三)公司经营资质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名称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汇绿园林 | 工程设计资质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A133004759 | 住建部 | 2011/3/25 | 2028/12/22 |
2 | 汇绿园林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D133032589 | 住建部 | 2024/10/22 | 2028/12/22 |
3 | 汇绿园林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D233002550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11/06 | 2029/11/05 |
4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5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6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8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9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10 |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11 | 汇绿园林 | 工程设计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服务管理服务 | A233004756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10/23 | 2029/10/22 |
12 | 利宁环境 | 建筑业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D233427300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8/11/01 | 2025/1/18 |
13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14 | 蓝德凯尔 | 工程设计资质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A142018221 | 住建部 | 2023/12/22 | 2028/12/22 |
15 | 汇绿园林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33020620190001 | 宁波市北仑区农林局 | 2019/1/14 | 2024/1/13 | |
16 | 江西汇绿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36012420230002 | 进贤县林业局 | 2023/5/9 | 2028/5/9 | |
17 | 吉水汇绿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36082220180008 | 吉水县林业局 | 2023/12/6 | 2028/12/5 | |
18 | 金溪华信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36102720230003 | 金溪县林业局 | 2023/4/25 | 2028/4/24 |
注:上述已到期的经营资质不在延续。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公司报告期的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
2024年公司园林类业务虽然较以往年度有一定下滑,在同行业发展现状不佳下行的情况下,管理层及时调整战略方向,通过并购进入光通信行业。
、园林行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资质齐全,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并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汇绿园林具有独立承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及配套的市政、道路、城市照明、生态治理、古建筑等施工业务的能力。凭借自身全产业链优势,公司建设了武汉东湖绿道、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桐乡市凤凰湖景观工程等一系列标志性大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汇绿园林参建的“武青堤(铁机路-武丰闸)堤防江滩综合整治园林景观工程(青山段)”获得“2018-2019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承建的“环东湖绿道工程(湖中道、郊野道)”获得“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环东湖绿道景观工程入选联合国人居署中国改善城市公共空间示范项目,施工建设的东湖宾馆游步道等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系2018年国家领导人于武汉接见印度总理时的主要会见场所。
2024年园林类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
5.87
亿元,较上年度减少
14.28%,园林工程类收入依旧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其收入占比为
80.42%,其他业务收入来源于设计业务和苗木销售业务。
2、光通信业务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规划,2024年
月,公司就收购武汉钧恒30%股权与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2024年
月,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湖北省武汉市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同月完成武汉钧恒30%股权的转让。2024年
月公司与武汉钧恒及其他股东签订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以增资方式对参股武汉钧
19 | 湖北源泉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42092120210001 | 孝昌县林业局 | 2021/6/2 | 2026/6/1 |
20 | 湖北绿泉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42070220240004 | 鄂州市自然资产和规划局梁子湖分局 | 2024/11/19 | 2029/11/18 |
21 | 汇绿园林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浙)JZ安许证字[2006]028069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2/21 | 2027/4/8 |
恒增加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2024年12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等议案,公司通过现金增资方式增加对武汉钧恒持股比例到51%,2025年2月初,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
武汉钧恒2012年成立,总部位于武汉光谷,专业从事以光模块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武汉钧恒成立之初主要从事光通信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过十余年发展,武汉钧恒光通信产品深入民用,且随着下游云计算、AIGC、5G通讯等市场快速增长,民用光模块已经成为公司盈利来源的主要产品。武汉钧恒民用光模块产品覆盖10G至800G速率,以适用短距离的多模产品为主,广泛应用于AI(人工智能)、HPC(高性能计算)、IDC(数据中心)、光纤通信等领域。
武汉钧恒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7亿元,净利润6,966.90万元,2024年度内,公司对其投资收益为1,379.91万元。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的园林类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汇绿园林的整体经营实力和设计师团队的专业水平以及苗木种植面积扩增带来的供应链优势。
随着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对高层次、高水平、高品位的园林绿化项目的需求也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是,客户更加看重园林绿化企业过往的业绩和多年树立起来的品牌,优秀的品牌往往代表着高水平的服务和高质量的作品。因此,公司品牌是影响行业竞争格局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近年推进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公司具备顺应政策要求获取项目的能力。园林绿化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资质、项目运作经验、项目人员资质已成为中大型市政园林项目招投标环节的重要考虑因素。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获取优势大中型园林工程施工项目通常具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的特点,对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程施工、设计协调、资源调配、资金技术实力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目前业内多数园林绿化企业不能独立承揽并实施大中型项目。大中型园林工程项目在招投标阶段,发包方将对园林绿化企业的综合实力进行全面考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项目获取方面凭借着自身的专业资质、大中型项目经验、品牌声誉、荣誉奖项、人才储备等优势已经初步形成了业内较强的竞争力。
2、专业资质齐备
公司是行业内资质较为齐全的园林绿化企业之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相关专业资质构建了公司较为完整的专业资质体系,确保公司具备独立开展各项园林绿化业务的能力,使得公司在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竞争中取得优势,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司的资质优势不仅体现了较高的员工素质、技术管理水平和项目运作能力,而且有利于业务开拓及项目承揽,凸显了跨区域业务拓展和大型项目的实施能力。
3、人才储备充足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公司现已培育出一支可承接大中型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专业人才队伍,承接并完成了多个重大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展现了优秀的服务质量、专业的施工水准和完善的项目运营管理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52人、一级注册建造师24人,二级注册建造师46人,其他各类注册证书持证人15人。众多的注册建造师等专业人才储备,是公司的重要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承揽和开展。
4、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优势
公司的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业务已形成了互补互益的一体化经营优势。公司拥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专业设计团队可以为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稳定开展提供保障,设计施工一体化可以使公司参与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竞标,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对于大中型园林工程项目,公司设计团队会参与进行设计调整,确保项目景观设计效果的实现,以提升工程品质、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设计团队在参与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积累的丰富经验,有利于使园林景观设计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降低了设计变更频率,提升了公司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设计水平和实施效率。此外,公司的一体化经营可以使园林工程施工项目与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有机结合,可以更为高效地获取项目信息和利用客户资源。近年来,公司先后在浙江、湖北、江西建立了苗木基地,品种主要包括无患子、桂花、樱花、红梅等园林工程常用苗木,随着苗木的不断成长,未来将逐步缓解公司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外部苗木采购压力,名贵或常用苗木品种及数量的宽裕选择空间可以为公司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设计团队提供更大的设计自由度,提升设计方案的综合水准和可实现性;苗木自给程度的不断提升,进一步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有效降低苗木外购中间成本,提高公司的项目盈利能力。
5、新行业的开拓
除了传统园林业务外,汇绿生态还通过投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进入了光模块领域,充分显示了公司在新技术领域的探索和发展潜力,实现多元化发展。近年来,随着光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光通信模块行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从数据中心的大规模需求来看,随着光模块的可靠性要求提高、迭代周期缩短,带来行业技术门槛有望显著提升,光模块头部厂商产品的高度可靠性、领先的研发实力及交付能力等优势将进一步凸显,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武汉钧恒目前主要专注于数据中心光模块领域,核心产品包括光模块、AOC和光引擎,且已具备100G/200G/400G/800G等速率光模块研发设计和批量化生产的能力。截至目前,武汉钧恒及子公司共拥有13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117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其中包括400G、800G、1.6T、硅光模块等高速光模块的发明专利。钧恒科技拥有完整的生产供应链,能够为客户提供规模化产品生产,亦能够不断满足客户对高性能、高可靠性、低成本、低功耗的光模块产品需求。近年来,钧恒科技已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雄鹰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入库湖北省科创“新物种”企业名单瞪羚企业、2021-2022年度武汉市优秀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度-2023年度连续三年光谷瞪羚企业等荣誉称号;已入选“2024年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
单”。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587,029,860.21 | 100% | 684,835,965.52 | 100% | -14.28% |
分行业 | |||||
园林工程 | 471,942,868.61 | 80.40% | 597,927,849.17 | 87.31% | -21.07% |
园林设计 | 43,877,648.11 | 7.47% | 36,962,697.63 | 5.40% | 18.71% |
苗木销售 | 71,050,809.08 | 12.10% | 49,755,445.00 | 7.27% | 42.80% |
其他业务 | 158,534.41 | 0.03% | 189,973.72 | 0.03% | -16.55% |
分产品 | |||||
园林工程 | 471,942,868.61 | 80.40% | 597,927,849.17 | 87.31% | -21.07% |
园林设计 | 43,877,648.11 | 7.47% | 36,962,697.63 | 5.40% | 18.71% |
苗木销售 | 71,050,809.08 | 12.10% | 49,755,445.00 | 7.27% | 42.80% |
其他业务 | 158,534.41 | 0.03% | 189,973.72 | 0.03% | -16.55%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249,759,217.13 | 42.55% | 245,258,524.81 | 35.81% | 1.84% |
华中地区 | 319,113,168.07 | 54.36% | 310,654,353.07 | 45.36% | 2.72% |
华南地区 | 1,068,060.03 | 0.16% | -100.00% | ||
华北地区 | 377,358.49 | 0.06% | 0.00% | 100.00% | |
西北地区 | 17,780,116.52 | 3.03% | 127,855,027.61 | 18.67% | -86.09% |
分销售模式 | |||||
同一模式 | 587,029,860.21 | 100.00% | 684,835,965.52 | 100.0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园林工程 | 471,942,868.61 | 401,278,559.04 | 14.97% | -21.07% | -17.99% | -3.20% |
苗木销售 | 71,050,809.08 | 22,154,361.18 | 68.82% | 42.80% | 50.23% | -1.54% |
分产品 | ||||||
园林工程 | 471,942,868.61 | 401,278,559.04 | 14.97% | -21.07% | -17.99% | -3.20% |
苗木销售 | 71,050,809.08 | 22,154,361.18 | 68.82% | 42.80% | 50.23% | -1.54%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249,759,217.13 | 181,804,885.82 | 27.21% | 1.84% | 8.90% | -4.72% |
华中地区 | 319,113,168.07 | 237,352,123.53 | 25.62% | 2.72% | -2.73% | 4.17% |
分销售模式 | ||||||
同一模式 | 586,871,325.80 | 430,933,924.26 | 26.57% | -14.28% | -15.86% | 1.3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完工(已竣工验收)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模式 | 项目数量 | 项目金额 | 验收情况 | 收入确认情况 | 结算情况 | 回款情况 |
施工承包 | 4.00 | 113,397,402.00 | 完工验收 | 123,393,063.97 | 89,077,966.97 | 49,390,371.99 |
工程总承包(EPC) | 1.00 | 39,050,467.00 | 完工验收 | 29,307,199.03 | 21,188,185.72 | 21,188,185.72 |
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 | 业务模式 | 特许经营(如适用) | 运营期限(如适用) | 收入来源及归属(如适用) | 保底运营量(如适用) | 投资收益的保障措施(如适用) |
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 工程总承包(EPC)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模式 | 项目数量 | 项目金额 | 累计确认收入 | 未完工部分金额 |
施工承包 | 45.00 | 2,216,845,300.38 | 1,515,754,373.50 | 701,090,926.88 |
工程总承包(EPC) | 1.00 | 161,233,357.80 | 155,003,198.83 | 6,230,158.9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存货及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的情况:
单位:元
累计已发生成本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预计损失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
714,655,596.80 | 180,406,461.81 | 647,887,311.11 | 247,174,747.50 |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园林工程 | 401,278,559.04 | 93.09% | 489,281,529.36 | 95.51% | -2.37% | |
园林设计 | 7,501,004.04 | 1.74% | 8,083,160.46 | 1.58% | 0.16% | |
苗木销售 | 22,154,361.18 | 5.14% | 14,747,400.06 | 2.88% | 2.21% | |
其他业务 | 129,075.20 | 0.03% | 174,209.40 | 0.03% | 0.00%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投资比例为70%,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30%。该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注册,机构识别号码:
202444166W,注册金额1,000.00新加坡元。因此2024年
月
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92,440,328.8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9.8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16,962,709.10 | 19.92% |
2 | 客户2 | 69,932,274.78 | 11.91% |
3 | 客户3 | 40,312,109.73 | 6.87% |
4 | 客户4 | 38,224,958.63 | 6.51% |
5 | 客户5 | 27,008,276.58 | 4.60% |
合计 | -- | 292,440,328.82 | 49.8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35,321,925.9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9.7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40,579,248.03 | 8.92% |
2 | 供应商2 | 31,805,631.20 | 6.99% |
3 | 供应商3 | 28,675,341.72 | 6.30% |
4 | 供应商4 | 21,126,225.00 | 4.64% |
5 | 供应商5 | 13,135,480.00 | 2.89% |
合计 | -- | 135,321,925.95 | 29.74%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059,791.61 | 3,601,187.00 | 68.27% | |
管理费用 | 59,578,570.13 | 62,985,768.09 | -5.41% | |
财务费用 | 17,885,088.45 | 14,880,446.37 | 20.19% | 本年贷款增加利息净支出较上年增长所致 |
研发费用 | 4,129,349.14 | 3,545,217.81 | 16.48% | 研发人员薪酬较上年有所增加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3 | 26 | -50.0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4.74% | 7.24% | -0.3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8 | 17 | -52.94% |
硕士 | 1 | 2 | -50.00% |
专科 | 3 | 6 | -50.00% |
博士 | 1 | 1 | 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冬青属植物遗传资源定向挖掘与种质创新利用 | 冬青属植物的深入研究 | 待验收 | 冬青属优良品种苗木筛选培育 | 产学研合作,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
主干型茶梅造型精品苗培育与应用示范 | 茶梅精品苗木培育与应用 | 已验收 | 筛选、培育优良茶梅品系 | 技术积累,逐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
园林小菊种质引选及高效栽培技术集成示范 | 园林小菊种质引选、栽培示范及景观配置应用等 | 在研 | 筛选、引育特色园林小菊品种,研究其栽培管理、配置应用等 | 技术积累,逐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
紫菜多功能脂氧合酶制备短链芳香化合物技术及其作为生物农药的应用 | 生物农药制备及其在植物上的应用 | 待验收 | 研究分析生物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应用情况 | 产学研合作,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
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技术研究 | 促进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 | 待验收 | 研究园林绿化垃圾筛选粉碎、堆沤积肥、制成园林覆盖物等衍生品的相关技术 | 技术积累,逐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
冬青资源收集及其培育技术开发 | 优良冬青种质资源开发利用 | 在研 | 研究形成符合植物种质资源多样性评价、资源引进收集及培育开发的技术体系 | 联合高校技术力量,提高公司研发能力 |
特色乡土树种培育及生态应用研究 | 乡土树种的苗木培育和应用 | 在研 | 培育部分特色乡土树种并进行工程应用 | 技术积累,逐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
内部控制有效性研究 | 提升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 待验收 |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现状,形成研究结论,为公司决策提供相应的建议 | 联合高校技术力量,加强公司内控管理 |
南方家庭园艺型冬青属植物新品种选育与利用 | 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对园艺型冬青植物的研究 | 在研 | 园艺型冬青植物引种培育及应用 | 产学研合作,持续性技术积累,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
新型多功能道路绿化树木修剪装置的研究与开发 | 加强安全防护,简化修剪及后期清理工作 | 在研 | 减少现有绿化工程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节省人力物力 | 技术积累,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及企业的经济效益 |
园林绿化中草坪铺设养护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 提升草坪铺设及养护的工作效率 | 在研 | 解决传统草坪种植压实机实用性及养护设备利用率问题 | 技术积累,逐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
30岁以下 | 1 | 4 | -75.00% |
30~40岁 | 4 | 10 | -60.00% |
41-50岁 | 6 | 8 | -25.00% |
51岁以上 | 2 | 4 | -5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129,349.14 | 3,545,217.81 | 16.4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70% | 0.52% | 0.1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因2024年12月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相关研究人员一并转出;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5,898,837.58 | 774,684,767.07 | -10.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2,271,039.32 | 709,698,103.17 | -12.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627,798.26 | 64,986,663.90 | 13.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929,376.58 | 458,486,308.03 | -92.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5,597,767.61 | 337,360,671.62 | -21.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668,391.03 | 121,125,636.41 | -289.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9,835,219.67 | 419,271,655.00 | 64.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9,572,572.13 | 584,040,110.20 | -14.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262,647.54 | -164,768,455.20 | 215.4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220,380.83 | 21,348,074.90 | 60.3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减少系上年收回结构性存款,本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有所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减少系本年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对武汉钧恒科技的投资款,较上年购入结构性存款及其他投资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是支付投资款大于收回投资款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增加主要系本年取得的并购贷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7,376,648.61 | 35.31% | 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2,028,109.16元、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014,353.11元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7,006,306.63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4,719,998.60元产生 | 是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258,282.04 | -1.6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 否 |
资产减值 | 1,008,644.10 | 1.30% | 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是 |
营业外收入 | 3,114,823.16 | 4.02% | 绿化赔偿、违约金收入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904,894.89 | 1.17% | 捐赠支出、赔偿金及违约金支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等 | 否 |
信用减值 | -22,662,467.30 | -29.23%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 | 是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28,831,615.77 | 11.98% | 311,347,768.62 | 12.50% | -0.52% |
应收账款 | 628,662,266.85 | 22.91% | 545,071,868.42 | 21.88% | 1.03% | |
合同资产 | 955,465,309.04 | 34.81% | 1,065,702,240.32 | 42.78% | -7.97% | |
存货 | 219,195,304.78 | 7.99% | 202,850,855.22 | 8.14% | -0.15%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9,649,132.70 | 9.83% | 12,592,368.33 | 0.51% | 9.32% | 本期收购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35%股权所致 |
固定资产 | 29,619,431.62 | 1.08% | 33,972,054.95 | 1.36% | -0.28% | |
使用权资产 | 28,020,126.83 | 1.02% | 23,213,519.54 | 0.93% | 0.09% | |
短期借款 | 435,753,634.29 | 15.88% | 157,538,775.81 | 6.32% | 9.56% | 用于供应商付款及增加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22,906,762.11 | 0.83% | 22,069,130.68 | 0.89% | -0.06% | |
长期借款 | 92,990,000.00 | 3.39% | 129,000,000.00 | 5.18% | -1.79% | |
租赁负债 | 16,629,057.39 | 0.61% | 13,932,432.31 | 0.56% | 0.05%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47,186,195.81 | -1,160,617.43 | 12,947,122.71 | 12,946,036.11 | -2,451,618.89 | 43,575,046.09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9,240,088.32 | -97,664.61 | 0.00 | 109,142,423.71 | ||||
金融资产小计 | 176,426,284.13 | -1,258,282.04 | 12,947,122.71 | 12,946,036.11 | -2,451,618.89 | 172,717,469.80 | ||
6、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 928,026.39 | 928,026.39 | ||||
(1)应收票据 | 928,026.39 | 928,026.39 | ||||||
上述合计 | 176,426,284.13 | -1,258,282.04 | 12,947,122.71 | 12,946,036.11 | -1,523,592.50 | 173,645,496.19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固定资产受限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所述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10,457,018.82 | 150,075,341.13 | 106.8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设备、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收购 | 245,000,000.00 | 35.00% | 贷款及自有资金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长期 | 光模块 | 完成35%股权收购 | 13,799,139.53 | 13,799,139.53 | 否 | 2024年05月20日 | 《关于签订对外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 |
同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 ||||||||||||||
合计 | -- | -- | 245,000,000.00 | -- | -- | -- | -- | -- | -- | 13,799,139.53 | 13,799,139.53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88702 | 盛科通信 | 3,900,410.71 | 公允价值计量 | 1,321,785.29 | 3,900,410.71 | 1,321,785.29 | 5,222,196.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900,410.71 | -- | 0.00 | 1,321,785.29 | 0.00 | 3,900,410.71 | 0.00 | 1,321,785.29 | 5,222,196.00 | -- | --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2022年09月29日 | 33,800 | 33,231.74 | 3,397.86 | 29,957.74 | 90.15% | 6,000 | 18.06% | 3,569.04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
合计 | -- | -- | 33,800 | 33,231.74 | 3,397.86 | 29,957.74 | 90.15% | 0 | 6,000 | 18.06% | 3,569.0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2022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4,054.36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2年10月17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2269号《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3、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任一单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总部办公楼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注册地暂未找到合适用于公司总部办公的可购置房产,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董事会认为调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分别为2,851.58万元、2,986.89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中。
融资
项目
名称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 | 2022年09月29日 | 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一期)EPC | 生产建设 | 否 | 6,000 | 6,000 | -3.24 | 5,946.05 | 99.10% | 是 | 否 | |||
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 | 2022年09月29日 | 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 | 生产建设 | 否 | 12,400 | 12,400 | 1,429.03 | 10,004.56 | 80.68% | 是 | 否 |
(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 | (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 | ||||||||||||
总部办公楼项目 | 2022年09月29日 | 总部办公楼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6,000 | 0 | 0 | 0.00% | 不适用 | 是 | |||
偿还银行贷款 | 2022年09月29日 | 偿还银行贷款 | 还贷 | 否 | 9,400 | 9,400 | 9,400 | 9,400 | 100.00% | 是 | 否 | ||
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2022年09月29日 | 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生产建设 | 是 | 2,851.58 | 1,194.56 | 1,794 | 62.91% | 是 | 否 | |||
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2021年11月01日 | 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生产建设 | 是 | 2,986.89 | 777.51 | 2,813.13 | 94.18%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3,800 | 33,638.47 | 12,797.86 | 29,957.7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合计 | -- | 33,800 | 33,638.47 | 12,797.86 | 29,957.74 | -- | -- | 0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简称“五条路工程EPC总承包”),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建安工程费)减去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入)。公司通过五条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22.85%的内部收益率。五条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由于市政道路未施工,导致项目延期到2025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终止的项目为总部办公楼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注册地暂未找到合适用于公司总部办公楼的可购置房产,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董事会认为调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新募投项目包括(1)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2)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22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4,054.36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2年10月17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2)0112269号《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021年非公开发行 | 非公开发行 | 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 总部办公楼项目 | 2,851.58 | 1,194.56 | 1,794 | 62.91% | 2024年07月17日 | 是 | 否 | |
2021年非公开发行 | 非公开发行 | 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 总部办公楼项目 | 2,986.89 | 777.51 | 2,813.13 | 94.18% | 2024年05月21日 | 是 | 否 | |
合计 | -- | -- | -- | 5,838.47 | 1,972.07 | 4,607.13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终止的项目为总部办公楼项目,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注册地暂未找到合适用于公司总部办公楼的可购置房产,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董事会认为调整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新募投项目包括(1)梁子湖区环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2)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园林工程施工、设计、苗木种植、销售 | 28,000.00万元 | 2,051,537,632.51 | 904,265,024.68 | 520,361,402.52 | 39,334,534.23 | 30,048,252.22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光模块生产与销售 | 5384.62万 | 811,968,957.62 | 283,160,827.14 | 666,205,320.58 | 75,550,542.27 | 69,668,976.23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5,000.00万元 | 81,917,109.61 | 66,817,919.96 | 23,346,820.00 | 10,692,018.47 | 10,521,126.73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5,000.00万元 | 134,449,114.68 | 84,558,643.24 | 27,088,853.50 | 16,846,006.43 | 16,846,007.4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出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6,014,353.11元计入投资收益。 |
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 设立 | 暂无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汇绿园林为公司的主要子公司,汇绿园林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87%。鉴于此,汇绿园林的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中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数据变动指标的描述。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湖北源泉的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的
14.54%。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湖北源泉的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的
10.98%。报告期内,武汉钧恒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武汉钧恒2012年成立,总部位于武汉光谷,专业从事以光模块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是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2025年
月,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武汉钧恒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园林业务持续发展,光通信板块逐步崛起
1、园林业务稳健发展公司园林业务将以“稳健发展”为核心战略,致力于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增长。具体目标如下:
一是稳定推进现有项目,确保履约质量。针对在建及已签约项目,公司将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优化施工流程、加强资源调配与风险管控,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预算交付,维护公司品牌信誉与客户满意度。二是提升项目获取标准,聚焦优质订单。公司园林业务将建立更加严格的项目筛选机制,优先选择回款周期短、现金流稳定、毛利率合理的项目,避免盲目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与经营风险。三是深化区域市场布局,探索多元业务模式。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公司将依托区域优势,逐步向周边城市及新兴市场渗透,力争成为国内园林绿化及生态修复行业领先者。
四是强化成本管控与技术创新。把握公司现有全产业链优势,深化工程设计与苗木供应对工程施工的支持,降本增效;进一步将公司研发成果应用到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工艺与社会进步共同发展。
五是加强项目结算及工程款项回收。项目结算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跟踪、上报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的回款情况,建立回款预警机制;由公司核心领导牵头,成立清收工作小组,采取科学的方法推进应收账款回款工作。
2、光模块业务持续增长
公司的光模块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负责经营,光模块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重心,将以“技术驱动、市场突破”为导向,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能布局、强化全球供应链韧性,努力实现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一是扩大产能规模,提升出货能力。针对数据中心、5G通信、AI算力等高增长领域的需求,公司将加快现有生产基地的智能化改造,并适时启动新产能建设,力争快速提升光模块产品的生产出货能力,满足全球客户订单需求。
二是聚焦高端产品,突破技术壁垒。围绕800G/1.6T等高速率光模块及硅光、相干光等前沿技术,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技术成果转化,力争实现800G稳定量产,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可能面对的风险
、园林业务
(
)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多为政府部门。若未来宏观财政政策趋于紧缩,将可能导致
公司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财政实力减弱,各级政府及其控制的投资平台将削减或延缓非刚性的财政支出项目,有可能出现投资规模缩减、建设期延缓或回款效率下降等不利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园林绿化行业内企业众多,普遍规模较小,竞争力较弱,少数具有资质和经验优势的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业务拓展相对容易。随着行业的整合的不断深入,使行业内少数企业规模持续扩大,行业优势企业之间进行直接竞争的情况将越来越频繁。随着行业整合的进一步深化,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将不断缩小,因此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3)业务模式风险市政园林项目的传统模式通常需要企业先垫资后收款,因此会形成大量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公司市政园林工程业务的投资方主要是地方政府,虽然地方政府信用等级较高,但工程结算和应收账款回收效率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资金状况、地方政府债务水平等的影响,造成工程无法按时结算和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按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工程项目运作的周期相对较长,这也对公司业务模式及收款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光模块业务
(1)价格下降风险随着高速率光模块市场渗透率提升,行业厂商为争夺份额可能导致价格波动。从长期来看,随着技术、生产工艺的进步以及规模化生产的提升,现有同类型光模块产品的生产成本将持续降低,进而导致行业内现有产品售价有所下降
(2)技术迭代风险光模块的技术含量较高,通常会涉及到光学、光电子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机械工程等多个技术领域,是多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而形成的高新技术领域。全球光模块行业硅光技术正经历快速迭代,新的技术路线可凭借更低功耗、更高带宽密度及更优成本结构,可能对传统方案形成替代威胁。若公司未能及时跟进技术升级,或者研发方向出现误判,将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流失的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5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个人 | 投资者网上提问 | 业绩说明会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05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个人 | 投资者网上提问 |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巨潮资讯网(http://www. |
cninfo.com.cn) | ||||||
2024年06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海通证券、宝盈基金、瑞坤私募基金参与人员:余伟民、容志能、金颖 |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1、公司治理概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不断规范公司运作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
2、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影响的独立履行职责。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的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定期报告等内幕信息的保密和登记工作,并对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进行严格管理,有效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增加了公司透明度,切实发挥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的作用。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7、利益相关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认真培养每一位员工,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8、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其履职业绩和薪酬水平上,按年度进行考评。
9、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
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10、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紧跟监管机构的规则要求,更新了《内部审计制度》制定了《涉密信息脱密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反舞弊、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制度》《境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能够独立运作。具体如下:
、人员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程序。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领取报酬。
、资产方面:公司对所属资产具有完整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资产权属明晰。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不存在被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公司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
、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并依法独立纳税。
、业务方面:公司独立从事业务经营,除控股股东为公司进行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3.28% | 2024年05月20日 | 2024年05月21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
号:2024-039)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5.93% | 2024年07月29日 | 2024年07月30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3.68% | 2024年10月15日 | 2024年10月16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李晓明 | 男 | 51 | 董事长 | 现任 | 2015年05月27日 | 2027年10月15日 | 228,815,120 | 228,815,120 | ||||
总经理 | 离任 | 2015年05月27日 | 2024年10月15日 | |||||||||
刘斌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2016年04月08日 | 2027年10月15日 | 220,000 | 153,400 | 373,400 | 其中12万股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10万股为2023年度增持计划期间 |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6年04月08日 | 2025年02月25日 |
增持。153,400股为报告期内增持计划期间增持。 | |||||||||||
李岩 | 男 | 38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12月21日 | 2024年10月15日 | 280,000 | 280,000 | 其中18万股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10万股为2023年度增持计划期间增持。 |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0月1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
严琦 | 女 | 48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06月02日 | 2027年10月15日 | 180,000 | 20,000 | 200,000 | 其中12万股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6万股为2023年度增持计划期间增持。2万股为报告期内增持计划期间增持。 |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6年04月08日 | 2027年10月15日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12月21日 | 2027年10月15日 | ||||||||
石磊 | 男 | 44 | 董事 | 现任 | 2022 | 2027 | 180,0 | 60,00 | 240,0 | 其中 |
年03月15日 | 年10月15日 | 00 | 0 | 00 | 18万股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6万股为报告期内增持计划期间增持。 | |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0月0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
彭开盛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0月1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0 | 0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5年03月11日 | 2027年10月15日 | ||||||
张志宏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08日 | 2026年12月07日 | 0 | 0 | |
吴京辉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3月1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0 | 0 | |
邓磊 | 男 | 3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0月1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0 | 0 | |
熊忠武 | 男 | 49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2年03月15日 | 2024年10月15日 | 0 | 0 |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4年10月1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
王兆燚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2019年03月30日 | 2027年10月15日 | 0 | 0 | |
金小川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2024年10月1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0 | 0 | |
戴贝 | 女 | 39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4年10月1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0 | 0 |
王雅琦 | 女 | 31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4年10月1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0 | 0 | |||
蔡志成 | 男 | 57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1年12月21日 | 2027年10月15日 | 120,000 | 120,000 | 12万股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 | ||
李晓伟 | 男 | 54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6年04月08日 | 2024年10月15日 | 39,097,287 | 400,000 | 39,497,287 | 38,947,287股为重新上市前所持股份。15万股为2023年增持计划期间增持。40万股为报告期内增持计划期间增持。 | |
金小川 | 女 | 48 | 董事 | 离任 | 2016年04月28日 | 2024年10月15日 | 300,000 | 600,000 | 900,000 | 30万股为2023年度增持计划期间增持。60万为报告期内增持计划期间增持。 | |
张开华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2年03月15 | 2024年10月15 | 0 | 0 |
日 | 日 | |||||||||||
张兴国 | 男 | 58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16年04月08日 | 2024年10月15日 | 0 | 0 | ||||
李雁 | 女 | 54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16年04月08日 | 2024年10月15日 | 0 | 0 | ||||
姜海华 | 男 | 46 | 监事 | 离任 | 2022年03月15日 | 2024年10月15日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269,192,407 | 1,233,400 | 0 | 270,425,807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岩 | 董事、总经理 | 被选举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
彭开盛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副总经理 | 被选举 | 2025年03月11日 | 工作调动 | |
李晓明 | 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李晓伟 | 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金小川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刘斌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5年02月24日 | 个人原因 |
熊忠武 | 职工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
金小川 | 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戴贝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王雅琦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张兴国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0月25日 | 换届 |
李雁 | 职工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0月15日 | 换届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1、李晓明,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曾在海军舟山基地装备部总库工作,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创始人之一,历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源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刘斌,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宁波市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曾在宁波滕头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设计院院长、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常务理事,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副理事长,武汉漫里里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李岩,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浙江海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葛店分公司负责人,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负责人,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鄂州市政协委员。
4、严琦,女,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长城证券工作,曾任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战略发展中心、证券投资中心经理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5、石磊,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宁波海凌电器有限公司任上海分公司经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盟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汇绿园林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利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6、彭开盛,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武汉NEC中原移动通讯有限公司、IngramMicroChinaInc.、MaximIntegratedChinaInc.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武汉钧恒董事长兼总经理,合肥紫钧光恒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7、张志宏,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博士。1990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学教授,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吴京辉,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民商法学博士。2002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商法学会副会长,武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邓磊,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2012年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任教,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教授,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1、熊忠武,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市风景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宁波宁兴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园林设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园林设计研究院院长,宁波市勘察设计协会副主任委员,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评审专家,宁波市风景园林协会设计分会的副会长,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的理事,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的产业教授。
2、王兆燚,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园林绿化工程师。曾任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区域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监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负责人,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监事。
3、金小川,男、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武汉融通中南花园酒店、武汉万达瑞华酒店任职。2024年10月15日起任职公司监事。
4、戴贝,女,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中级经济师。曾在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24年10月15日起任职公司监事。
5、王雅琦,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15年入职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今,2024年10月15日起任职公司监事。
三、高管
1、李岩:见董事简历
2、严琦:见董事简历
3、石磊:见董事简历
4、彭开盛:见董事简历
5、蔡志成,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零度眼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中恒珠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纵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湖北多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3月至今就职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鄂州绿色环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晓明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06月01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股东单位任职。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志宏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9月01日 | 2026年09月01日 | 是 |
张志宏 |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2月05日 | 2024年04月03日 | 是 |
吴京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副教授 | 2002年09月01日 | 是 | |
吴京辉 | 武汉仲裁委员会 | 专家咨询委员 | 2015年10月01日 | 否 | |
吴京辉 | 广州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2021年04月02日 | 是 | |
吴京辉 | 全国证券法学会 | 理事 | 2016年05月01日 | 否 | |
吴京辉 | 湖北省高法学会 | 副会长 | 2023年11月01日 | 否 | |
李岩 | 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9月01日 | 否 | |
李岩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6月21日 | 2025年12月28日 | 否 |
严琦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6月21日 | 2025年12月28日 | 否 |
刘斌 | 武汉漫里里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2年11月28日 | 否 | |
彭开盛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06月28日 | 是 | |
彭开盛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4年08月27日 | 是 | |
彭开盛 | 合肥紫钧光恒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5月07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独立董事津贴严格按照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执行;
(2)董事会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其中:因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依据公司薪酬相关文件,董事长李晓明自2024年10月起领取专职董事长薪酬;副董事长刘斌自2025年2月起领取专职副董事长薪酬;
(3)监事会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
(4)公司依据薪酬及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计算2024年度薪酬。
(5)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年领取报酬情况进行确认审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晓明 | 男 | 51 | 董事、董事长 | 现任 | 41.47 | 否 |
总经理 | 离任 | |||||
刘斌 | 男 | 47 | 副董事长 | 现任 | 36.31 | 否 |
副总经理 | 离任 | |||||
李岩 | 男 | 38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36.03 | 否 |
副总经理 | 离任 | |||||
严琦 | 女 | 48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36.48 | 否 |
石磊 | 男 | 44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39.45 | 否 |
张志宏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3.79 | 否 |
吴京辉 | 女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3.79 | 否 |
彭开盛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副总经理 | 现任 | |||||
邓磊 | 男 | 3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12 | 否 |
熊忠武 | 男 | 4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32.79 | 否 |
职工监事 | 离任 | |||||
王兆燚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32.97 | 否 |
金小川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4.07 | 否 |
戴贝 | 女 | 39 | 职工监事 | 现任 | 3.38 | 否 |
王雅琦 | 女 | 31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27 | 否 |
蔡志成 | 男 | 57 | 财务总监 | 现任 | 31.23 | |
李晓伟 | 男 | 54 | 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离任 | 31.1 | 否 |
金小川 | 女 | 48 | 董事 | 离任 | 12.48 | 否 |
张开华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11.66 | 否 |
李雁 | 女 | 54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6.79 | 否 |
张兴国 | 男 | 58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32.46 | 否 |
姜海华 | 男 | 46 | 监事 | 离任 | 20.13 | 否 |
合计 | -- | -- | -- | -- | 460.77 | -- |
上述报酬为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的报酬。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1月12日 | 2024年01月13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7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5月18日 | 2024年05月20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6月17日 | 2024年06月18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7月11日 | 2024年07月12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8月15日 | 2024年08月16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9月29日 | 2024年09月30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15日 | 2024年10月16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1月22日 | 未披露 |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2024年12月14日 |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李晓明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刘斌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李岩 | 4 | 3 | 1 | 0 | 0 | 否 | 1 |
严琦 | 11 | 10 | 1 | 0 | 0 | 否 | 3 |
石磊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彭开盛 | 4 | 4 | 0 | 0 | 0 | 否 | 1 |
张志宏 | 11 | 10 | 1 | 0 | 0 | 否 | 3 |
吴京辉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邓磊 | 4 | 4 | 0 | 0 | 0 | 否 | 1 |
李晓伟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金小川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张开华 | 7 | 6 | 1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关注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谨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收购股权、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对外投资等相关事宜进行了专项审核并提出专业化意见或建议,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重大事项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对公司长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李晓明、李晓伟、张开华 | 4 | 2024年04月26日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 同意 | 无 | 无 |
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024年05月18日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2024年07月11日 |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2024年09月29日 |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股权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李晓明、李岩、彭开盛 | 1 | 2024年12月13日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 同意 | 无 | 无 |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志宏、严琦、吴京辉 | 3 | 2024年04月26日 | 《关于审核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2024年08月15日 | 《评价2024年半年度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2024年09月29日 |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志宏、金小川、张开华 | 2 | 2024年04月26日 | 《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 同意 | 无 | 无 |
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4年08月15日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同意 | 无 | 无 | |||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志宏、吴京辉、李晓明 | 3 | 2024年10月15日 | 《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同意 | 无 | 无 | |||
2024年12月13日 | 《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张开华、吴京辉、李晓伟 | 1 | 2024年09月27日 |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吴京辉、邓磊、刘斌 | 1 | 2024年10月15日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49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74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7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67 |
销售人员 | 0 |
技术人员 | 0 |
财务人员 | 12 |
行政人员 | 95 |
合计 | 27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7 |
本科 | 149 |
大专 | 73 |
中专及以下 | 45 |
合计 | 274 |
2、薪酬政策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人才需求,一直以来,公司实行相对灵活的以岗定薪制度,依据岗位与技能确定薪资,根据绩效考核最终确定员工具体的绩效工资额度,结合行业薪酬水平以及地区薪酬标准,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激发员工的拼搏精神,促进员工自身和公司的快速发展,采取个别调薪和普通调薪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薪酬和绩效管理相结合,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
3、培训计划
公司关注员工成长,鼓励员工在工作中持续学习、创新,多年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推出多种特色学习平台及多层次培养体系,积极参加各类行业培训与交流会,满足员工自我提升及职业发展的需求,全面提升员工职业素养。2024年度,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各类培训共计
次,其中内部培训
次,外部培训
次;累计完成
课时,累计参训人员
人次。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主要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依法弥补了亏损、提取了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及独立董事等的意见制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实施。
(六)股票股利发放条件公司主要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过10%时,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
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1)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2)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应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779,671,428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1,186,857.12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预案。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为公司已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限制性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0元/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3%,回购资金总额为370,032.52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已由779,671,428股减少至779,571,428
股。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79,571,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方案已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779,571,428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38,978,571.4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8,978,571.4 |
可分配利润(元) | 91,448,323.5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01,356.5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1,045,186.53元。2024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448,323.56元。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779,571,428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8,978,571.4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的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1月20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22.5万股,预留授予30万股,预留比例为6.6298%,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确认2023年2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3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激励对象)6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数量422.5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3.76元,授予日为2023年2月10日,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5日。
5、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万股。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6元/股作相应调整后为3.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6、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回购价格为3.70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
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7、公司完成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限制性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并于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85.625万股。2024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
9、2024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鉴于公司自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至今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激励对象,根据上述规定,3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刘斌 | 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0.00 | 0 | 0 | 0 | 0 | 0.00 | 7.64 | 120,000 | 54,000 | 0 | 3.76 | 66,000 |
石磊 | 董事、副总经理 | 0.00 | 0 | 0 | 0 | 0 | 0.00 | 7.64 | 180,000 | 81,000 | 0 | 3.76 | 99,000 |
严琦 | 董事、副总经 | 0.00 | 0 | 0 | 0 | 0 | 0.00 | 7.64 | 120,000 | 54,000 | 0 | 3.76 | 66,000 |
理、董事会秘书 | |||||||||||||
李岩 | 董事、总经理 | 0.00 | 0 | 0 | 0 | 0 | 0.00 | 7.64 | 180,000 | 81,000 | 0 | 3.76 | 99,000 |
蔡志成 | 财务总监 | 0.00 | 0 | 0 | 0 | 0 | 0.00 | 7.64 | 120,000 | 54,000 | 0 | 3.76 | 66,000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720,000 | 324,000 | 0 | -- | 396,00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公司《考核制度》严格执行。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1)治理结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经理层之间职责权限,使之各司其职、科学决策。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2)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公司内部审计活动以审计委员会为主导,审计部具体实施。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日常财务情况及其它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核查,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跟踪整改,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或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涉密信息脱密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反舞弊、反腐败、反贿赂管理制度》《境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89.23%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8.97%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不利影响,如财务欺诈、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3)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无效;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6)影响公司收益趋势的缺陷;7)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8)控制环境无效;9)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对合法合规、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等目标构成重大负面影响。具有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处以严重罚款或承担刑事责任,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重大损失。2)“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事项缺乏科学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3)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4)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导致企业声誉收到重大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5)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公司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6)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7)重要业务活动和流程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8)非客观原因,以前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有效整改。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对合法合规、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等目标造成的负面影响未达到或超过重大缺陷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 |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1)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2)外部审计发现的重要缺陷,在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沟通后,公司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后没有充足的时间满足确认该缺陷纠正后是否控制有效;3)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4)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5)关键岗位人员舞弊;6)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7)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视的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1)违反规定被处以较大罚款。2)重要业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如未经适当授权。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较大缺陷。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对资产总额的影响: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对净利润的影响:一般缺陷(错报≤净利润的5%);重要缺陷(净利润的5%﹤错报≤净利润的10%);重大缺陷(错报﹥净利润的10%,且绝对净额超过500万元)。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汇绿生态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社会责任相关履行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的号召,支持教育和帮扶工作,大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把乡村产业振兴放在突出位置,改善农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就业机会和收入增长。公司通过基地建设和项目运营,为村民创造就近务工机会;通过承办孝昌县孝义文化节等活动,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将苗木基地与乡村旅游结合,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参与道路修建、通信设施完善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同时针对孤寡老人、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积极开展公益帮扶活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汇绿生态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 一、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公司将及时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保证 | 2024年12月13日 | 长期 |
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三、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汇绿生态董监高 |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 一、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本人将及 | 2024年12月13日 | 长期 |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汇绿生态 |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 一、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二、本公司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所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 2024年12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除已公开披露的重大诉讼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四、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
汇绿生态董监高 |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 | 一、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二、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 2024年12月07日 | 已履行完毕。 |
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形;四、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
汇绿生态 | 关于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而受到处罚或受到立案调查的承诺函 |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4年12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
汇绿生态董监高 | 关于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而受到处罚或受到立案调查的承诺函 |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 | 2024年12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汇绿生态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 自汇绿生态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汇绿生态控股股东李晓明一致行动人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汇绿生态部分股份转让给汇绿生态控股股东李晓明一致行动人金小川,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人/本公司暂无其他未执行完毕的汇绿生态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如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年12月14日 | 2025年2月7日 | 已履行完毕。 |
汇绿生态董监高 | 关于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 自汇绿生态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暂无未执行完毕的汇绿生态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如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年12月14日 | 2025年2月7日 | 已履行完毕。 |
汇绿生态控股股东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3、保证本人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 | 2024年12月13日 | 长期 |
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 |||||
汇绿生态控股股东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新增同业竞争。三、若因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4年12月13日 | 长期 | |
汇绿生态控股股东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二、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 | 2024年12月13日 | 长期 |
五、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汇绿生态控股股东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本次交易导致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新增同业竞争。三、若因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4年12月13日 | 长期 | |
汇绿生态控股股东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 | 2024年12月13日 | 长期 |
四、若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五、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完全清楚本承诺的法律后果,本承诺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汇绿生态控股股东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和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承诺遵守并促使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规范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行为,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 2024年12月13日 | 长期 | |
汇绿生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一、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二、自本人/本公司承诺函出具日起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日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新监管规定 | 2024年12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本人/本公司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汇绿生态董事、高管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本人承诺上市公司实施 | 2024年12月13日 | 已履行完毕。 |
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自本人承诺函出具日起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日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七、本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雁;李友谊;王兆燚;张兴国 | 股份限售承诺 | 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 | 2021年11月17日 | 2024年5月16日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后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本人承诺并促使受让方承诺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应履行的披露义务及减持数量等相关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对于本人锁定股份及/或减持事项有更严格规定或要求,本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
金小川;李晓明;李晓伟;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 | 2021年11月17日 | 2024年11月16日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履行完毕。 |
次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3、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 |||||
陈志宏;宁波鸿元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同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单位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本人/单位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汇绿生态股份总数的1%。本人/单位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汇绿生态股份总数的2%。本人/单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 2021年11月17日 | 长期 | 陈志宏:履行中;宁波鸿元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完毕;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中;宁波金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完毕;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中;宁波同协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中;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完毕;深圳灵哲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履行完毕,违反承诺 |
收益归汇绿生态所有。 | |||||
李晓明;李晓伟;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本公司减持时,应当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1)本人/本公司或者汇绿生态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本公司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 | 2021年11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蒋向春;李晓明;李晓伟;李友谊;刘斌;钱如南;石磊;王兆燚;严琦;张兴国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在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汇绿生态”)任职期间,是汇绿生态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或骨干人员或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获悉汇绿生态的商业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关于竞业限制事项,本人作出如下承诺:1、竞业限制的期限为自我与汇绿生态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2年。2、我在汇绿生态任职期间,不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汇绿生态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汇绿生态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或者提供服务。3、我与汇绿生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除外)后,在中国境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会到与汇绿生态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 | 2020年12月30日 | 2027年03月14日 | 蒋向春、李友谊于2024年6月履行完毕。李晓明、李晓伟、刘斌、钱如南、石磊、王兆燚、严琦、张兴国正常履行中 |
制补偿金,并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给汇绿生态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汇绿生态实际损失。 | ||||||
股权激励承诺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体激励对象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承诺 | 1、本人不属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最近12个月内,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本人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4、最近12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5、本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6、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其他情形;7、本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未为本人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 | 2023年02月06日 | 履行完毕 |
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本人贷款提供担保;8、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本人承诺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
其他承诺其他承诺其他承诺其他承诺 | 李晓明 | 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承诺 | 本人在持续作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2年03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蔡志成;姜海华;金小川;李晓明;李晓伟;李岩;李雁;刘斌;石磊;王兆燚;吴京辉;熊忠武;严琦;张开华;张兴国; | 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 | 2022年03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张志宏 | 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蒋向春;李晓明;李晓伟;李友谊;刘斌;钱如南;石磊;王兆燚;严琦;张兴国 | 其他承诺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三年在公司任职。 | 2021年05月17日 | 到期 | 蒋向春、李友谊已离职,其他人员承诺已履行完毕 |
金小川;李俊豪;李晓伟;李岩;刘斌;石磊;严琦 | 股份增持承诺 | 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 2023年11月24日 | 2024年11月7日 | 关于股份增持承诺所有增持计划相关人员已履行完毕。2025年2月5日,公司收到前述增持计划相关人员关于增持股份延长锁定期的承诺,自愿承诺增持股份延长锁定期到2025 |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 年12月31日。 | |||||
彭开盛、陈照华、刘鹏 | 业绩承诺 | 承诺武汉钧恒2024年净利润达到4500万元;2025年净利润达到5500万元;2026年达到6800万元。 | 2024年6月17日 | 2026年度结束 | 2024年度已完成利润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本报告期不涉及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郁、李永超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年度审计费60万元;本年度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费10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4日受理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闽07民初33号。 | 12,601.5 | 否 | 再审申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审查 | 本案终审的判决结果为:被告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向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延期支付投资成本利息4,493,030元,并支付逾期验收违约金3,150,000元。 | 再审申请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强制执行和解 | 2024年02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起诉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全资子公司起诉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关于全资子公司起诉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再审受理通知书暨全资子公司起诉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关于全资子公司起诉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关于全资子公 |
司起诉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关于全资子公司起诉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关于全资子公司起诉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 |||||
其他小额诉讼汇总 | 197.97 | 否 | 在诉或调解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 | 关联关系 | 被投资企业的名称 | 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 | 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 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 |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钧恒为公司关联方 | 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 电子原件的批发,其他无明确业务领域的商品批发贸易 | 0.10万新加坡元 | 0 | 0 | 0 |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投资比例为70%,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30%。该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注册,机构识别号码:202444166W,注册金额1,000.00新加坡元。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2)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签订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增资方式对参股武汉钧恒增加投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公司董事严琦女士、高级管理人员李岩先生均为武汉钧恒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签订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与武汉钧恒创始股东签订了《超额业绩奖励协议》。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武汉钧恒拟增加注册资本1,962.43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24,583.416万元认购武汉钧恒1,862.38万元注册资本,余下22,721.036万元计入武汉钧恒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钧恒51%的股权,武汉钧恒将成为汇绿生态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李岩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严琦女士均在武汉钧恒担任董事,武汉钧恒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开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等,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846,2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3,470,500.00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624,300.00元。其中,由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45,834,160.00元的价格认购人民币18,623,800.00元注册资本,由股东彭开盛以现金人民币13,206,600.00元的价格认购人民币1,000,500.00元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2025年2月7日,武汉钧恒已根据《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完成本次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股标的公司51%的股权,根据改武汉钧恒改组后的董事会、股东会等议事制度,已取得对武汉钧恒的控制权。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公告 | 2024年07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5年09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一) | 2024年10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二) | 2024年10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2024年11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 2024年12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公告 | 2024年12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2025年02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 2025年02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汇绿园林 | 2024年09月28日 | 30,000 | 2024年09月25日 | 17,0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9.25-2027.09.25 | 否 | 否 | ||
汇绿园林 | 2024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4年06月10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6.10-2027.06.09 | 否 | 否 | ||
汇绿园林 | 2022年05月18日 | 25,000 | 2022年05月16日 | 8,08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2.05.16-2027.05.16 | 否 | 否 | ||
汇绿园林 | 2023年11月09日 | 20,000 | 2023年11月0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11.07-2028.11.07 | 否 | 否 | ||
汇绿园 | 2023年 | 11,000 | 2023年 | 4,940 | 连带责 | 2023.11 | 否 | 否 |
林 | 11月28日 | 11月24日 | 任保证 | .24-2026.11.23 | ||||||
汇绿园林 | 2024年09月04日 | 12,000 | 2024年09月03日 | 419.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09.03-2025.08.25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62,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2,475.9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18,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65,524.01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2,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2,475.9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18,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65,524.01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1.96%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短期借款”相关内容。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信托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100 | 10,914 | 0 | 0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2,000 | 2,000 | 0 | 0 |
合计 | 12,100 | 12,914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4年12月12日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或“钧恒科技”或“标的公司”)签订了《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与武汉钧恒创始股东签订了《超额业绩奖励协议》。武汉钧恒拟增加注册资本1,962.43万元,其中,公司拟以现金24,583.416万元认购武汉钧恒1,862.38万元注册资本,余下22,721.036万元计入武汉钧恒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武汉钧恒创始股东之一彭开盛拟以现金1,320.66万元认购武汉钧恒100.05万元注册资本,余下1,220.61万元计入武汉钧恒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武汉钧恒3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钧恒51%的股权,武汉钧恒将成为汇绿生态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同意参照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对武汉钧恒全部股权的评估结果,《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1310号),公司以现金24,583.416万元认购武汉钧恒1,862.38万元注册资本。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李岩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严琦女士均在武汉钧恒担任董事,武汉钧恒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开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暨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及《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3、公司已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本次的增资款,2025年2月7日,武汉钧恒已根据《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完成本次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交割完成。武汉钧恒成为汇绿生态的控股子公司。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8,386,140 | 53.66% | -203,474,713.00 | -203,474,713.00 | 214,911,427 | 27.5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18,386,140 | 53.66% | -203,474,713.00 | -203,474,713.00 | 214,911,427.00 | 27.57%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45,978,733 | 18.72% | -145,978,733.00 | -145,978,733.00 | 0.0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72,407,407 | 34.94% | -57,495,980.00 | -57,495,980.00 | 214,911,427.00 | 27.57%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1,285,288 | 46.34% | 203,374,713.00 | 203,374,713.00 | 564,660,001 | 72.4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61,285,288 | 46.34% | 203,374,713.00 | 203,374,713.00 | 564,660,001 | 72.4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779,671,428 | 1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779,571,42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7)。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35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2024年5月7日,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完成本次增持,本次增持4,635,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47%,累计增持金额为19,373,688元。
2、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85.625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5月13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4名。
3、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重新上市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2名,分别为“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兴国、监事王兆燚、监事李雁以及离任高管李友谊通过前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23,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4、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了《重新上市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李晓明、李晓伟、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汇宁”)持有的股份。李晓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228,815,1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35%;李晓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38,947,28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0%;宁波汇宁为李晓明控制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145,354,94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6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185.625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晓明 | 228,815,120 | 171,611,340 | 228,815,120 | 171,611,340 | 上市前股份限售解除及董监高限售 | 李晓明所持的228,815,120.00股为上市前股份限售股,已于2024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根据其后续任职变动情况而定,任职期间每年可出售期初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145,354,943 | 145,354,943 | 0 | 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4年11月17日 | |
李晓伟 | 38,947,287 | 39,497,287 | 38,947,287 | 39,497,287 | 上市前股份限售解除及董监高限售 | 李晓伟所持的38947287股为上市前股份限售股,已于2024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由于2024年李晓伟因换届选举,不在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其所持股份转为限售股。 |
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3,940 | 383,940 | 0 | 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4年5月20日 | |
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9,850 | 239,850 | 0 | 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4年5月20日 | |
金小川 | 225,000 | 675,000 | 0 | 900,000 | 董监高股份锁定股 | 由于2024年金小川因换届选举,不在担任公司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其所持股份转为限售股。 |
张月桂 | 200,000 | 90,000 | 11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2024年5月13日 | |
黄坤 | 195,000 | 87,750 | 107,250 | 股权激励限售 | 2024年5月13日 | |
石磊 | 180,000 | 81,000 | 81,000 | 180,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2024年5月13日 |
彭路洁 | 180,000 | 81,000 | 99,000 | 股权激励限售 | 2024年5月13日 | |
其他股权激励限售合计 | 3,665,000 | 1,258,450 | 2,406,550 | 股权激励限售及董监高锁定 | 2024年5月13日 | |
合计 | 418,386,140 | 211,864,627 | 415,339,340 | 214,911,427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万股。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6元/股作相应调整后为3.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回购价格为3.70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3、公司完成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限制性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并于2024年3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 23,5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 20,2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0 |
东总数 | 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晓明 | 境内自然人 | 29.35% | 228,815,120 | 0.00 | 171,611,340 | 57,203,780 | 不适用 | 0.00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65% | 145,354,943 | 0.00 | 0.00 | 145,354,943 | 不适用 | 0.00 |
李晓伟 | 境内自然人 | 5.07% | 39,497,287 | 400,000.00 | 39,497,287 | 0.00 | 不适用 | 0.00 |
王忠伟 | 境内自然人 | 1.08% | 8,455,500 | 8,455,500 | 0.00 | 8,455,500 | 不适用 | 0.00 |
朱泽 | 境内自然人 | 0.99% | 7,700,000 | 7,700,000 | 0.00 | 7,700,000 | 不适用 | 0.00 |
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盎泽太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1% | 5,511,301 | 0 | 0.00 | 5,511,301 | 不适用 | 0.00 |
刘焕宝 | 境内自然人 | 0.67% | 5,238,000 | 5,238,000 | 0.00 | 5,238,000 | 不适用 | 0.00 |
陈志宏 | 境内自然人 | 0.58% | 4,494,895 | -469,500 | 0.00 | 4,494,895 | 不适用 | 0.00 |
俞沈建 | 境内自然人 | 0.36% | 2,819,850 | 2,819,850 | 0.00 | 2,819,850 | 不适用 | 0.00 |
李俊豪 | 境内自然人 | 0.35% | 2,692,550 | 2,692,550 | 0.00 | 2,692,550 | 不适用 | 0.0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股东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盎泽太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参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的股份,并于2023年3月29日解除限售上市。 |
(参见注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晓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和李晓伟为兄弟关系,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为李晓明控制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李俊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子,为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145,354,9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354,943 |
李晓明 | 57,203,78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203,780 |
王忠伟 | 8,45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55,500 |
朱泽 | 7,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00,000 |
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盎泽太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511,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5,511,301 |
刘焕宝 | 5,2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8,000 |
陈志宏 | 4,494,895 | 人民币普通股 | 4,494,895 |
俞沈建 | 2,819,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9,850 |
李俊豪 | 2,692,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2,550 |
冯宗田 | 2,539,138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9,138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晓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俊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之子,都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控股股东姓名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晓明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汇绿生态董事长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李晓明 | 本人 | 中国 | 否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注册 | 否 |
李晓伟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金小川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李俊豪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汇绿生态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5)010155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郁李永超 |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汇绿生态公司2024年
月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汇绿生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园林工程收入的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汇绿生态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六、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示:汇绿生态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58,702.9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业务的营业收入为47,194.2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0.40%。汇绿生态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工程施工业务,履约进度主要根据项目的性质,按已经完成的为履约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 |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评价和测试汇绿生态公司收入确认流程的内部控制,包括合同预计收入和合同预计成本编制及按照履约进度计算收入的内部控制;(2)选取工程施工合同样本,评价和测试与建造合同预算编制和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确定和变动、以及收入确认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 |
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管理层需要在初始对园林工程建设业务的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如合同变更、索赔及奖励,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并根据修订后的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调整履约进度和确认收入的金额。由于管理层在确定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3)选取工程施工合同样本,检查管理层合同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4)选取工程施工合同样本,对本期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5)选取工程施工合同样本,重新计算其履约进度,以验证其准确性;(6)选取主要客户实施函证、实地查看工程施工现场及访谈程序,验证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本期工程产值、累计工程产值、累计工程结算金额以及回款金额的准确性;(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
(二)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汇绿生态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六、4应收账款、附注六、5合同资产所示:汇绿生态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79,469.79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603.56万元;合同资产的账面余额97,852.02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305.49万元。如汇绿生态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四、12金融资产减值所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减值损失为基础,由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时做出了重大判断以及会计估计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评价和测试汇绿生态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流程的内部控制;(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3)对于单独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做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4)对于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对于管理层确定的历史实际损失率的重新计算,检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在减值矩阵中按照相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的适当性;(5)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的评估;(6)向重要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并将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7)检查重要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8)检查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
四、其他信息
汇绿生态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报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汇绿生态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汇绿生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汇绿生态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汇绿生态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汇绿生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汇绿生态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汇绿生态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
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8,831,615.77 | 311,347,768.6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575,046.09 | 47,186,195.8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212,176.61 | 0.00 |
应收账款 | 628,662,266.85 | 545,071,868.42 |
应收款项融资 | 928,026.39 | 18,014,374.06 |
预付款项 | 3,435,331.02 | 2,177,348.7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084,489.45 | 18,021,564.7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9,195,304.78 | 202,850,855.2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955,465,309.04 | 1,065,702,240.3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646,928.30 | 20,552,154.58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4,036,494.30 | 2,230,924,370.5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7,066,039.76 | |
长期股权投资 | 269,649,132.70 | 12,592,368.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9,142,423.71 | 109,240,088.32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9,619,431.62 | 33,972,054.9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8,020,126.83 | 23,213,519.54 |
无形资产 | 122,880.94 | 162,041.5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377,455.83 | 6,740,969.5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085,647.86 | 47,081,546.5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417,607.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0,434,706.49 | 260,068,628.50 |
资产总计 | 2,744,471,200.79 | 2,490,992,999.0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35,753,634.29 | 157,538,775.8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2,618,410.29 | 29,408,553.06 |
应付账款 | 483,808,991.03 | 547,149,082.4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2,906,762.11 | 22,069,130.6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764,346.71 | 8,252,669.62 |
应交税费 | 18,378,168.19 | 13,800,111.24 |
其他应付款 | 19,854,207.55 | 27,333,581.4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845,603.15 | 5,097,098.35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106,714.42 | 7,088,259.75 |
其他流动负债 | 17,116,020.40 | 12,558,312.87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7,307,254.99 | 825,198,476.8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2,990,000.00 | 129,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629,057.39 | 13,932,432.3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8,000.00 | 78,000.00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29,770.14 | 3,150,704.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2,326,827.53 | 146,161,136.93 |
负债合计 | 1,179,634,082.52 | 971,359,613.8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77,351,072.00 | 277,497,82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9,467,724.82 | 506,077,528.07 |
减:库存股 | 8,133,242.60 | 15,633,873.97 |
其他综合收益 | 28,655.2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02,450,016.10 | 99,612,901.9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80,285,407.52 | 648,993,395.0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61,449,633.05 | 1,516,547,773.06 |
少数股东权益 | 3,387,485.22 | 3,085,612.1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64,837,118.27 | 1,519,633,385.2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44,471,200.79 | 2,490,992,999.01 |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志成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远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945,120.89 | 14,689,430.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892,999.95 | 44,242,364.3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34,35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9,608.34 | 175,168.34 |
其他应收款 | 169,747,546.38 | 288,506,652.9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0,000,000.00 | 60,000,000.00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61,997.42 | 1,857,213.22 |
流动资产合计 | 237,091,622.98 | 349,470,829.1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15,784,936.89 | 1,566,066,920.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502,591.94 | |
固定资产 | 975,817.88 | 304,095.3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376,656.85 | 3,473,575.29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57,906.78 | 1,253,863.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3,939.56 | 960,336.1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44,661,849.90 | 1,572,058,790.92 |
资产总计 | 2,081,753,472.88 | 1,921,529,620.0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9,721.21 | 1,304,192.76 |
应交税费 | 171,153.54 | 162,039.86 |
其他应付款 | 16,802,915.72 | 24,828,525.8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785,603.15 | 5,097,098.35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24,768.33 | 1,198,479.60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078,558.80 | 27,493,238.0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2,99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63,183.04 | 2,642,864.9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94,164.21 | 868,393.8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4,947,347.25 | 3,511,258.80 |
负债合计 | 119,025,906.05 | 31,004,496.8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79,524,678.00 | 779,671,42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33,866,097.95 | 1,018,919,147.61 |
减:库存股 | 8,133,242.60 | 15,633,873.97 |
其他综合收益 | 28,655.21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5,993,054.71 | 57,888,536.06 |
未分配利润 | 91,448,323.56 | 49,679,885.5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62,727,566.83 | 1,890,525,123.2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81,753,472.88 | 1,921,529,620.0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87,029,860.21 | 684,835,965.52 |
其中:营业收入 | 587,029,860.21 | 684,835,965.5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21,776,223.11 | 600,740,088.01 |
其中:营业成本 | 431,062,999.46 | 512,286,299.2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060,424.32 | 3,441,169.46 |
销售费用 | 6,059,791.61 | 3,601,187.00 |
管理费用 | 59,578,570.13 | 62,985,768.09 |
研发费用 | 4,129,349.14 | 3,545,217.81 |
财务费用 | 17,885,088.45 | 14,880,446.37 |
其中:利息费用 | 16,148,428.96 | 14,817,864.58 |
利息收入 | -1,607,715.45 | 274,632.51 |
加:其他收益 | 5,578,245.06 | 5,217,204.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376,648.61 | 5,745,184.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028,109.16 | -1,963,196.4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7,006,306.63 | 7,209,899.64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8,282.04 | 4,640,189.7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662,467.30 | -22,001,112.6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8,644.10 | -4,954,973.0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581.26 | 55,536.5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5,330,006.79 | 72,797,906.93 |
加:营业外收入 | 3,114,823.16 | 1,386,764.99 |
减:营业外支出 | 904,894.89 | 910,751.3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539,935.06 | 73,273,920.53 |
减:所得税费用 | 11,876,705.48 | 15,660,131.8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663,229.58 | 57,613,788.7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663,229.58 | 57,613,788.7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301,356.50 | 57,358,915.24 |
2.少数股东损益 | 361,873.08 | 254,873.4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655.21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655.2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655.2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655.21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5,691,884.79 | 57,613,788.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330,011.71 | 57,358,915.2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1,873.08 | 254,873.4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8 | 0.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8 | 0.0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李晓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志成会计机构负责人:蔡远航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23,329.55 | 1,425,959.29 |
减:营业成本 | 1,027,259.46 | 1,046,421.73 |
税金及附加 | 126,757.06 | 13,921.36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14,344,716.99 | 11,854,014.1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699,526.67 | 193,238.03 |
其中:利息费用 | 1,717,895.20 | 198,133.76 |
利息收入 | 26,391.90 | 13,732.19 |
加:其他收益 | 61,905.42 | 71,642.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619,870.79 | 57,528,703.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028,109.16 | -1,963,196.4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1,167.93 | -2,336,429.1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9,204.41 | -62,982.8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376.7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068,809.10 | 43,550,675.02 |
加:营业外收入 | 0.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55.59 | 10,154.7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067,353.51 | 43,540,520.31 |
减:所得税费用 | 22,166.98 | 9,616.7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045,186.53 | 43,530,903.5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045,186.53 | 43,530,903.5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655.2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655.2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655.21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1,073,841.74 | 43,530,903.5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8,117,825.14 | 706,164,084.1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781,012.44 | 68,520,682.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5,898,837.58 | 774,684,767.0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8,560,100.78 | 544,449,253.8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432,982.36 | 45,042,337.1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930,733.76 | 44,887,015.8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347,222.42 | 75,319,496.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2,271,039.32 | 709,698,103.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627,798.26 | 64,986,663.9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947,857.83 | 440,951,217.03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779,498.60 | 60,6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5,21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8,202,020.1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389,281.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929,376.58 | 458,486,308.0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648,823.18 | 2,847,074.7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7,948,944.43 | 325,013,596.86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5,597,767.61 | 337,360,671.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668,391.03 | 121,125,636.4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886,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89,835,219.67 | 403,385,655.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9,835,219.67 | 419,271,655.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7,540,874.67 | 521,9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6,187,446.45 | 58,876,537.2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44,251.01 | 3,263,572.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9,572,572.13 | 584,040,110.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262,647.54 | -164,768,455.2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73.94 | 4,229.7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220,380.83 | 21,348,074.9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1,718,373.49 | 220,370,298.5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5,938,754.32 | 241,718,373.4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38,654.40 | 1,859,60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060,965.53 | 149,826,347.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1,599,619.93 | 151,685,947.3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9,655.0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09,870.15 | 3,440,583.4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3,649.97 | 14,630.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174,101.68 | 108,331,707.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427,276.88 | 111,786,921.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172,343.05 | 39,899,025.9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9,677,857.83 | 29,055,481.4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007,615.20 | 70,060,6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2,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685,473.03 | 99,158,081.4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09,168.33 | 62,834.9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7,948,944.43 | 92,713,596.86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8,958,112.76 | 102,276,431.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272,639.73 | -3,118,350.3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886,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7,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500,000.00 | 15,886,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961,494.17 | 46,268,723.5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5,316.00 | 1,333,519.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136,810.17 | 47,602,242.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363,189.83 | -31,716,242.8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62,893.15 | 5,064,432.7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89,430.34 | 9,624,997.5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952,323.49 | 14,689,430.3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77,497,822.00 | 506,077,528.07 | 15,633,873.97 | 99,612,901.90 | 648,993,395.06 | 1,516,547,773.06 | 3,085,612.14 | 1,519,633,385.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77,497,822.00 | 506,077,528.07 | 15,633,873.97 | 99,612,901.90 | 648,993,395.06 | 1,516,547,773.06 | 3,085,612.14 | 1,519,633,385.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6,750.00 | 3,390,196.75 | -7,500,631.37 | 28,655.21 | 2,837,114.20 | 31,292,012.46 | 44,901,859.99 | 301,873.08 | 45,203,733.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655.21 | 65,301,356.50 | 65,330,011.71 | 361,873.08 | 65,691,884.7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6,750.00 | 3,390,196.75 | -7,500,631.37 | 10,744,078.12 | 10,744,078.1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6,750.00 | -405,030.00 | -551,780.00 | -551,78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95,226.75 | 3,795,226.75 | 3,795,226.75 | |||||||||
4.其他 | -7,500,631.37 | 7,500,631.37 | 7,500,631.37 | |||||||||
(三)利润分配 | 2,837,114.20 | -34,009,344.04 | -31,172,229.84 | -60,000.00 | -31,232,229.8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837,114.20 | -2,837,114.2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172,229.84 | -31,172,229.84 | -60,000.00 | -31,232,229.8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77,351,072.00 | 509,467,724.82 | 8,133,242.60 | 28,655.21 | 102,450,016.10 | 680,285,407.52 | 1,561,449,633.05 | 3,387,485.22 | 1,564,837,118.2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73,272,822.00 | 485,827,476.00 | 95,480,954.62 | 642,191,604.53 | 1,496,772,857.15 | 2,830,738.67 | 1,499,603,595.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1,559.10 | 101,559.10 | 101,559.1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73,272,822.00 | 485,827,476.00 | 95,480,954.62 | 642,293,163.63 | 1,496,874,416.25 | 2,830,738.67 | 1,499,705,154.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25,000.00 | 20,250,052.07 | 15,633,873.97 | 4,131,947.28 | 6,700,231.43 | 19,673,356.81 | 254,873.47 | 19,928,230.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358,915.24 | 57,358,915.24 | 254,873.47 | 57,613,788.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4,225,000.00 | 20,250,052.07 | 15,633,873.97 | 8,841,178.10 | 8,841,178.10 |
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25,000.00 | 11,661,000.00 | 15,886,000.00 | 15,886,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589,052.07 | 8,589,052.07 | 8,589,052.07 | |||||||||
4.其他 | 15,633,873.97 | -15,633,873.97 | -15,633,873.97 | |||||||||
(三)利润分配 | 4,131,947.28 | -50,658,683.81 | -46,526,736.53 | -46,526,736.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31,947.28 | -4,131,947.2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526,736.53 | -46,526,736.53 | -46,526,736.5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77,497,822.00 | 506,077,528.07 | 15,633,873.97 | 99,612,901.90 | 648,993,395.06 | 1,516,547,773.06 | 3,085,612.14 | 1,519,633,385.2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79,671,428.00 | 1,018,919,147.61 | 15,633,873.97 | 57,888,536.06 | 49,679,885.52 | 1,890,525,123.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9,671,428.00 | 1,018,919,147.61 | 15,633,873.97 | 57,888,536.06 | 49,679,885.52 | 1,890,525,123.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6,750.00 | 14,946,950.34 | -7,500,631.37 | 28,655.21 | 8,104,518.65 | 41,768,438.04 | 72,202,443.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655.21 | 81,045,186.53 | 81,073,841.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6,750.00 | 14,946,950.34 | -7,500,631.37 | 22,300,831.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6,750.00 | -405,030.00 | -551,780.00 | |||||||||
2.其他权 |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95,226.75 | 3,795,226.75 | 3,795,226.75 | |||||
4.其他 | 11,556,753.59 | -7,500,631.37 | 7,500,631.37 | 7,500,631.37 | ||||
(三)利润分配 | 8,104,518.65 | -39,276,748.49 | -31,172,229.8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104,518.65 | -8,104,518.6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172,229.84 | -31,172,229.8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9,524,678.00 | 1,033,866,097.95 | 8,133,242.60 | 28,655.21 | 65,993,054.71 | 91,448,323.56 | 1,962,727,566.8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75,446,428.00 | 998,669,095.54 | 53,535,445.71 | 56,927,249.76 | 1,884,578,219.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01,559.10 | 101,559.1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75,446,428.00 | 998,669,095.54 | 53,535,445.71 | 57,028,808.86 | 1,884,679,778.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25,000.00 | 20,250,052.07 | 15,633,873.97 | 4,353,090.35 | -7,348,923.34 | 5,845,345.1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530,903.54 | 43,530,903.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25,000.00 | 20,250,052.07 | 15,633,873.97 | 8,841,178.1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25,000.00 | 11,661,000.00 | 15,886,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589,052.07 | 8,589,052.07 | |||||||
4.其他 | 15,633,873.97 | -15,633,873.97 | |||||||
(三)利润分配 | 4,353,090.35 | -50,879,826.88 | -46,526,736.5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53,090.35 | -4,353,090.3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526,736.53 | -46,526,736.5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 |
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79,671,428.00 | 1,018,919,147.61 | 15,633,873.97 | 57,888,536.06 | 49,679,885.52 | 1,890,525,123.2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6年6月2日由武汉华信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现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1]822号),同意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交易。公司股票自2021年1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交易,证券简称“汇绿生态”,证券代码“001267”。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属于土木工程建筑行业,本集团业务主要包括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苗木种植和绿化养护。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鉴于本公司向李晓明、李晓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重组事项已于2016年2月实施完成,本公司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为:
(1)本公司通过实施破产及债务重整、股权分置改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等重组事项,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园林”)原控股股东李晓明成为重组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取得了本公司的控制权。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由于本公司(及其原子公司)在上述交易发生时持有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故根据财政部2009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购买法的原则进行处理。
(2)在编制本合并财务报表时,是以汇绿园林作为会计上的购买方,视汇绿园林一直存在而编制,汇绿园林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在本次重组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而本公司(及其原子公司)重组前的可
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则作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以本公司交易完成日(2016年2月29日)的公允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中。
(3)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反映的是汇绿园林账面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4)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根据购买日权益性工具的金额以及本公司购买日后权益性工具实际变动金额确定,购买日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以汇绿园林购买日前的实收资本以及按《企业会计准则》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新增实收资本之和。但是,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反映的是合并后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数量和种类),包括本公司本次为了收购汇绿园林而发行的权益。
(5)本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为以汇绿园林为会计上母公司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信息,个别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为本公司自身财务信息。即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系汇绿园林(法律上子公司)上年同期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均为本公司(法律上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
(6)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口径进行认定和披露。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对收入确认、金融资产减值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9“收入”、四、12“金融资产减值”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40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40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5%或金额大于1,000.00万元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占合并长期股权投资金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
组合2 | 本组合为关联方组合 |
合同资产: | |
组合1 | 本组合为业主尚未结算的建造工程款项 |
组合2 | 本组合为质保金 |
③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保证金 |
组合2 | 本组合为应收备用金及员工借支 |
组合3 | 本组合为应收其他款 |
组合4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⑤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2、金融资产减值。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5、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6、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
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7、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集团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3“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本集团以转换前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8、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3“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在建工程在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在建工程在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3“长期资产减值”。20、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1、生物资产
(1)本集团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植物。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②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本集团的生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为苗木类。
(3)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投资者投入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
价值确定实际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4)依据本集团基地所生产苗木的生理特性及形态,将其分为乔木类、灌木类两个类型进行郁闭度设定,其中:
乔木类特征:植株有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胸径(植株主干离地130CM处的直径)的计量为主。灌木类特征:植株无明显主干,规格的计量指标主要以植株自然高及冠径为主。消耗性林木郁闭度的设定及计量办法:
A、园林工程适用规格苗木的质量及起点规格指标代表了苗木生产的出圃指标。量化指标有:高度、胸径、木质化程度、冠幅根幅、重量、冠根化。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苗木基本上可以较稳定地生长,一般只需相对较少的维护费用及生产物资。此时点的苗木可视为已达到郁闭。
B、在确定苗木大田种植的株行距时,综合考虑苗木生长速度、生产成本等因素,合理配给植株生长空间。按历往经验及本公司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在苗木达到出圃标准时,取其出圃起点规格的各数据进行郁闭度的测算。
乔木类:株行距约350cm×350cm胸径8cm,冠径约320cm时,郁闭度3.14×160×160/(350×350)=0.656
灌木类:株行距约25cm×25cm冠径约24cm时,郁闭度:3.14×12×12/(25×25)=0.723
(5)本集团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计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软件、专利权,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职工薪酬、物料消耗、摊销及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3“长期资产减值”。
2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
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临时建筑、基地道路、技术服务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5、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6、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7、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8、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29、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0、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集团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19“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1、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
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集团的收入主要包括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收入、养护和园林景观设计收入、苗木销售收入、建设和移交合同(BT合同)收入等。
(1)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收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养护和园林景观设计收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为工程设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苗木销售收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4)建设和移交合同(“BT合同”)收入BT合同项下的活动通常包括建设及移交。对于本集团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于建设阶段,按照上文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收入的会计政策确认相关建设工程服务收入和成本,工程施工服务收入按照收取或有权收取的对价计量,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并对合同安排中的重大融资成本及利息进行会计处理。待拥有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力时,转入“长期应收款”,待收到业主支付的款项后,进行冲减。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土木工程建筑业的披露要求不适用
32、合同成本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3、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5、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农村土地,林地,房屋等。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8“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6、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回购股份
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股东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因实行股权激励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在回购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2)债务重组
本集团作为债权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取得抵债资产为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的确定原则见本附注四、11“金融工具”之“(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中的相应内容;取得抵债资产为非金融资产的,其初始计量金额为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可直接归属成本之和。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权,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权,或者重新计算该债权的账面余额。
本集团作为债务人参与债务重组时,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进行债务重组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详见本附注四中关于相关资产、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相关内容)时予以终止确认,按照所转为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在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估计时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权益工具的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集团根据合同的实质性修改情况,判断是否终止确认原债务,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债务,或者重新计算该债务的账面余额。针对债务重组中被豁免的债务,只有在本集团不再负有偿债现时义务时才能终止确认该部分被豁免债务并确认债务重组利得。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解释17号第一条“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本集团对如下负债项目进行重新划分,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8、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四、31、“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6)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9)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二中披露。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9%,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苗木销售免征增值税;简易征收税率为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5%计缴。 |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
地方教育费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25%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园林”) | 25% |
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德凯尔”) | 20%或15% |
成都蓝德凯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凯尔”) | 20%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溪华信”) | 免税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绿泉”) | 免税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源泉”) | 免税 |
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汇绿”) | 免税 |
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水汇绿”) | 免税 |
宁波利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利宁”) | 20% |
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环境”) | 25% |
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三亚”) | 20% |
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 17% |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江西汇绿、吉水汇绿、湖北绿泉、湖北源泉、金溪华信、鄂州环境均享受销售自产苗木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根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本集团子公司蓝德凯尔自2020年7月1日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本集团子公司汇绿园林、江西汇绿、吉水汇绿、湖北绿泉、湖北源泉、金溪华信、鄂州环境均享受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根据上述规定,本集团子公司蓝德凯尔、宁波利宁、汇绿三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本集团子公司蓝德凯尔于2022年11月9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24200296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54.99 | 7,075.37 |
银行存款 | 274,718,116.61 | 260,512,280.42 |
其他货币资金 | 54,110,944.17 | 50,828,412.83 |
合计 | 328,831,615.77 | 311,347,768.62 |
其他说明:
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575,046.09 | 47,186,195.81 |
其中: | ||
1、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5,222,196.00 | 6,350,943.00 |
2、其他 | 38,352,850.09 | 40,835,252.81 |
其中: | ||
合计 | 43,575,046.09 | 47,186,195.81 |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657,176.61 | |
商业承兑票据 | 5,00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445,000.00 | |
合计 | 10,212,176.61 | 0.00 |
(2)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年末终止确认金额 | 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585,203.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2,135,667.00 | |
合计 | 7,720,870.0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0,657,176.61 | 100.00% | 445,000.00 | 4.18% | 10,212,176.61 | |||||
其中: | ||||||||||
银票账龄组合 | 5,657,176.61 | 53.08% | 5,657,176.61 | |||||||
商票账龄组合 | 5,000,000.00 | 46.92% | 445,000.00 | 8.90% | 4,555,000.00 | |||||
合计 | 10,657,176.61 | 445,000.00 | 10,212,176.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000,000.00 | 445,000.00 | 8.90% |
合计 | 5,000,000.00 | 445,0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票账龄组合 | ||||||
商票账龄组合 | 445,000.00 | 445,000.00 | ||||
合计 | 445,000.00 | 445,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40,676,632.80 | 325,489,175.85 |
1至2年 | 204,070,970.19 | 102,617,267.86 |
2至3年 | 39,896,239.13 | 111,498,256.41 |
3年以上 | 210,054,068.18 | 159,062,729.74 |
3至4年 | 92,893,342.87 | 50,431,872.11 |
4至5年 | 45,288,872.61 | 58,673,043.51 |
5年以上 | 71,871,852.70 | 49,957,814.12 |
合计 | 794,697,910.30 | 698,667,429.8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9,289,451.15 | 4.94% | 37,832,240.09 | 96.29% | 1,457,211.06 | 41,870,575.33 | 5.99% | 29,191,492.68 | 69.72% | 12,679,082.65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55,408,459.15 | 95.06% | 128,203,403.36 | 16.97% | 627,205,055.79 | 656,796,854.53 | 94.01% | 124,404,068.76 | 18.94% | 532,392,785.77 |
其中: | ||||||||||
信用风险账龄组合 | 755,408,459.15 | 95.06% | 128,203,403.36 | 16.97% | 627,205,055.79 | 656,796,854.53 | 94.01% | 124,404,068.76 | 18.94% | 532,392,785.77 |
合计 | 794,697,910.30 | 166,035,643.45 | 628,662,266.85 | 698,667,429.86 | 153,595,561.44 | 545,071,868.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21,655,765.95 | 15,159,036.17 | 21,655,765.95 | 21,655,765.95 | 100.00% | 注:公司向以上项目业主提供园林工程建设服务,这些项目由于业主人员变动、决算进度滞后及工程变更等原因,完工后长期未审计决算,公司根据每个项目可能收回款项情况,进行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单位二 | 1,559,883.42 | 1,403,895.08 | 1,564,426.68 | 1,407,984.01 | 90.00% | 注 |
单位三 | 5,892,192.45 | 3,535,315.47 | 5,892,192.45 | 5,302,973.21 | 90.00% | 注 |
单位四 | 3,061,574.56 | 2,755,417.10 | 3,061,574.56 | 3,061,574.56 | 100.00% | 注 |
单位五 | 7,115,491.51 | 4,269,294.91 | 7,115,491.51 | 6,403,942.36 | 90.00% | 注 |
单位六 | 2,585,667.44 | 2,068,533.95 | 注 | |||
合计 | 41,870,575.33 | 29,191,492.68 | 39,289,451.15 | 37,832,240.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40,676,632.80 | 26,068,994.70 | 7.65% |
1至2年 | 204,070,970.19 | 26,270,730.56 | 12.87% |
2至3年 | 39,896,239.13 | 8,142,822.41 | 20.41% |
3至4年 | 92,888,799.61 | 28,776,950.12 | 30.98% |
4至5年 | 45,288,872.61 | 16,507,794.07 | 36.45% |
5年以上 | 32,586,944.81 | 22,436,111.50 | 68.85% |
合计 | 755,408,459.15 | 128,203,403.3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29,191,492.68 | 10,709,281.36 | 2,068,533.95 | 37,832,240.09 | ||
账龄组合 | 124,404,068.76 | 10,635,869.50 | 6,697,254.06 | 139,280.84 | 128,203,403.36 | |
合计 | 153,595,561.44 | 21,345,150.86 | 8,765,788.01 | 139,280.84 | 166,035,643.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A1 | 61,379,505.40 | 135,706,545.14 | 197,086,050.54 | 11.11% | 11,935,471.05 |
单位A2 | 148,804,867.56 | 39,283,421.61 | 188,088,289.17 | 10.61% | 15,469,691.83 |
单位A3 | 109,340,654.71 | 109,340,654.71 | 6.17% | 2,305,885.07 | |
单位A4 | 82,501,218.89 | 16,127,448.10 | 98,628,666.99 | 5.56% | 34,288,683.73 |
单位A5 | 72,773,139.80 | 1,888,707.84 | 74,661,847.64 | 4.21% | 17,705,374.87 |
合计 | 365,458,731.65 | 302,346,777.40 | 667,805,509.05 | 37.66% | 81,705,106.55 |
5、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978,520,180.16 | 23,054,871.12 | 955,465,309.04 | 1,090,009,451.08 | 24,307,210.76 | 1,065,702,240.32 |
合计 | 978,520,180.16 | 23,054,871.12 | 955,465,309.04 | 1,090,009,451.08 | 24,307,210.76 | 1,065,702,240.32 |
(2)本年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年末余额 | 原因 | |||
本年计提 | 本年收回或转回 | 本年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合同资产 | 24,307,210.76 | -1,008,644.10 | 243,695.54 | 23,054,871.12 | ||
合计 | 24,307,210.76 | -1,008,644.10 | 243,695.54 | 23,054,871.12 | —— |
6、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28,026.39 | 18,014,374.06 |
合计 | 928,026.39 | 18,014,374.06 |
(2)年末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无年末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28,026.39 | 100.00% | 928,026.39 | 18,014,374.06 | 100.00% | 18,014,374.06 | ||||
其中: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928,026.39 | 100.00% | 928,026.39 | 18,014,374.06 | 100.00% | 18,014,374.06 | ||||
合计 | 928,026.39 | 928,026.39 | 18,014,374.06 | 18,014,374.0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4)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014,374.06 | -17,086,347.67 | 928,026.39 |
合计 | 18,014,374.06 | -17,086,347.67 | 928,026.39 |
7、预付账款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年初账面余额 |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总额的比例 | |
1年以内 | 3,224,202.54 | 93.85 | 1,627,935.12 | 74.77 |
1至2年 | 211,128.48 | 6.15 | 549,413.65 | 25.23 |
合计 | 3,435,331.02 | 100.00 | 2,177,348.77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3,054,621.15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8.92%。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084,489.45 | 18,021,564.71 |
合计 | 6,084,489.45 | 18,021,564.71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及员工借支 | 1,022,780.82 | 791,553.44 |
押金和保证金 | 8,902,395.01 | 10,872,386.44 |
其他往来款 | 1,826,944.86 | 11,146,063.29 |
合计 | 11,752,120.69 | 22,810,003.17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013,808.30 | 13,532,254.88 |
1至2年 | 785,547.34 | 719,745.36 |
2至3年 | 691,166.36 | 640,440.35 |
3年以上 | 5,261,598.69 | 7,917,562.58 |
3至4年 | 633,840.35 | 31,920.00 |
4至5年 | 25,420.00 | 4,649,003.84 |
5年以上 | 4,602,338.34 | 3,236,638.74 |
合计 | 11,752,120.69 | 22,810,003.17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752,120.69 | 100.00% | 5,667,631.24 | 48.23% | 6,084,489.45 | 22,810,003.17 | 100.00% | 4,788,438.46 | 20.99% | 18,021,564.71 |
其中: | ||||||||||
其中:备用金及员工借支 | 1,022,780.82 | 8.70% | 48,873.56 | 4.78% | 973,907.26 | 791,553.44 | 3.47% | 66,273.10 | 8.37% | 725,280.34 |
押金和保证金 | 8,902,395.01 | 75.75% | 3,989,804.05 | 44.82% | 4,912,590.96 | 10,872,386.44 | 47.66% | 3,638,254.53 | 33.46% | 7,234,131.91 |
其他往来款 | 1,826,944.86 | 15.55% | 1,628,953.63 | 89.16% | 197,991.23 | 11,146,063.29 | 48.87% | 1,083,910.83 | 9.72% | 10,062,152.46 |
合计 | 11,752,120.69 | 5,667,631.24 | 6,084,489.45 | 22,810,003.17 | 4,788,438.46 | 18,021,564.71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141,938.46 | 646,500.00 | 4,788,438.4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879,414.33 | 879,414.33 | ||
其他变动 | 221.55 | 221.55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021,131.24 | 646,500.00 | 5,667,631.2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4,788,438.46 | 879,414.33 | 221.55 | 5,667,852.79 | ||
合计 | 4,788,438.46 | 879,414.33 | 221.55 | 5,667,852.79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 无 | 无 | 无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福建省中岩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68,153.63 | 1-2年、3-4年 | 8.24% | 968,153.63 |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 投标保证金 | 900,000.00 | 1年以内 | 7.66% | |
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 投标保证金 | 850,000.00 | 1年以内 | 7.23% | |
阳江市永鑫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800,000.00 | 5年以上 | 6.81% | 800,000.00 |
武汉温州城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46,500.00 | 5年以上 | 5.50% | 646,500.00 |
合计 | 4,164,653.63 | 35.44% | 2,414,653.63 |
6)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其他说明:
9、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219,195,304.78 | 219,195,304.78 | 202,850,855.22 | 202,850,855.22 | ||
合计 | 219,195,304.78 | 219,195,304.78 | 202,850,855.22 | 202,850,855.22 |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 17,384,406.86 | 19,399,391.94 |
预缴增值税 | 254,363.42 | 1,152,762.64 |
预交所得税 | 8,158.02 | |
合计 | 17,646,928.30 | 20,552,154.58 |
其他说明:
无
11、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 | 7,073,137.65 | 7,097.89 | 7,066,039.76 | ||||
合计 | 7,073,137.65 | 7,097.89 | 7,066,039.7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73,137.65 | 100.00% | 7,097.89 | 0.10% | 7,066,039.76 | |||||
其中: | ||||||||||
长期应收款 | 7,073,137.65 | 100.00% | 7,097.89 | 0.10% | 7,066,039.76 | |||||
合计 | 7,073,137.65 | 7,097.89 | 7,066,039.76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7,097.89 | -7,097.89 | ||||
合计 | 7,097.89 | -7,097.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 | 期初 | 减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减值 |
资单位 | 余额(账面价值) | 准备期初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账面价值) | 准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245,000,000.00 | 13,799,139.53 | 28,655.21 | 258,827,794.74 | ||||||||
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592,368.33 | -1,771,030.37 | 10,821,337.96 | |||||||||
小计 | 12,592,368.33 | 245,000,000.00 | 12,028,109.16 | 28,655.21 | 269,649,132.70 | |||||||
合计 | 12,592,368.33 | 245,000,000.00 | 12,028,109.16 | 28,655.21 | 269,649,132.7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年末余额 | 本年确认 | 累计 | 累计 | 指定为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的股利收入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59,500.00 | 非交易性 |
注: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汇绿园林为承接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花木公司(2021年
月
日更名为武汉市花木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与甲方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签订了《投资合作合同》,合同约定: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地产集团”,2020年9月25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乙方即联合体签订《股东合同》,明确股东各方出资比例,成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其中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地产集团派一名董事,《股东合同》签订后,地产集团与乙方即联合体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绿源”),根据《PPP项目投资合作合同》和《股东合同》,项目公司即武汉绿源与甲方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签订《PPP项目合同》,明确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及获取政府付费等内容。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其中汇绿园林出资2,000.00万元,股权比例为5%(不具有控制权及表决权)。
汇绿园林参与投资武汉绿源,主要系获得由武汉东湖绿道二期PPP项目的项目公司武汉绿源发包的该工程施工合同,而非对项目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9,142,423.71 | 109,240,088.32 |
其中:金谷.汇利23号资金信托 | 109,142,423.71 | 109,240,088.32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09,142,423.71 | 109,240,088.32 |
其他说明:
无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9,619,431.62 | 33,972,054.9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9,619,431.62 | 33,972,054.9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504,776.00 | 4,258,739.89 | 19,883,372.41 | 8,368,098.98 | 91,014,987.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3,647.58 | 13,400.00 | 1,154,736.11 | 113,851.95 | 1,455,635.64 |
(1)购置 | 173,647.58 | 13,400.00 | 1,154,736.11 | 113,851.95 | 1,455,635.64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376,480.00 | 22,964.21 | 4,989,555.57 | 190,083.65 | 6,579,083.43 |
(1)处置或报废 | 1,376,480.00 | 1,202,860.88 | 6,543.81 | 2,585,884.69 | |
(2)合并范围变更 | 22,964.21 | 3,786,694.69 | 183,539.84 | 3,993,198.74 | |
4.期末余额 | 57,301,943.58 | 4,249,175.68 | 16,048,552.95 | 8,291,867.28 | 85,891,539.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1,004,456.31 | 3,342,593.65 | 15,860,221.52 | 6,835,660.85 | 57,042,932.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86,495.96 | 88,500.44 | 1,298,546.17 | -104,875.03 | 3,568,667.54 |
(1)计提 | 2,048,793.60 | 128,351.64 | 1,054,952.18 | 336,570.12 | 3,568,667.54 |
(2)其他 | 237,702.36 | -39,851.20 | 243,593.99 | -441,445.1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8,800.82 | 19,370.01 | 4,076,412.86 | 134,908.31 | 4,339,492.00 |
(1)处置或报废 | 108,800.82 | 1,098,672.09 | 4,137.42 | 1,211,610.33 | |
(2)合并范围变更 | 19,370.01 | 2,977,740.77 | 130,770.89 | 3,127,881.67 |
4.期末余额 | 33,182,151.45 | 3,411,724.08 | 13,082,354.83 | 6,595,877.51 | 56,272,107.8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119,792.13 | 837,451.60 | 2,966,198.12 | 1,695,989.77 | 29,619,431.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500,319.69 | 916,146.24 | 4,023,150.89 | 1,532,438.13 | 33,972,054.95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吉水汇绿公司管理用房 | 1,020,043.54 | 建在租赁的农村土地上,未办理权证 |
江西汇绿公司管理用房 | 2,032,568.96 | 建在租赁的农村土地上,未办理权证 |
湖北绿泉公司管理用房 | 229,670.95 | 建在租赁的农村土地上,未办理权证 |
成都市锦江创意产业园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幢501 | 1,397,990.56 | 注 |
其他说明:
注:该房产所处地块土地规划调整,预计规划确定后才能统一办理不动产证,因此申请人及卖方暂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明。
16、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84,592.43 | 25,177,601.87 | 30,662,194.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62,929.95 | 9,262,929.95 | |
(1)新增租赁 | 9,262,929.95 | 9,262,929.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 5,484,592.43 | 34,440,531.82 | 39,925,124.2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11,017.14 | 5,437,657.62 | 7,448,674.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6,918.44 | 3,359,404.22 | 4,456,322.66 |
(1)计提 | 1,096,918.44 | 3,359,404.22 | 4,456,322.6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107,935.58 | 8,797,061.84 | 11,904,997.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76,656.85 | 25,643,469.98 | 28,020,126.83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73,575.29 | 19,739,944.25 | 23,213,519.54 |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3,312.22 | 303,534.82 | 476,847.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7,000.00 | 27,000.00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变更 | 27,000.00 | 27,000.00 |
4.期末余额 | 146,312.22 | 303,534.82 | 449,847.0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5,148.91 | 239,656.63 | 314,805.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98.96 | 9,111.60 | 23,410.56 | ||
(1)计提 | 14,298.96 | 9,111.60 | 23,410.56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50.00 | 11,250.00 | |||
(1)处置 | 11,250.00 | 11,250.00 | |||
(2)合并范围变更 | |||||
4.期末余额 | 78,197.87 | 248,768.23 | 326,966.1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114.35 | 54,766.59 | 122,880.9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163.31 | 63,878.19 | 162,041.5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253,863.77 | 395,956.99 | 857,906.78 | ||
基地道路 | 3,314,440.78 | 107,659.17 | 3,206,781.61 | ||
技术服务费 | 603,773.42 | 603,773.42 | |||
园林科学研究中心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 1,568,891.55 | 256,124.11 | 1,312,767.44 | ||
合计 | 6,740,969.52 | 1,363,513.69 | 5,377,455.83 |
其他说明:
无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0,027,009.43 | 47,433,808.35 | 179,308,482.12 | 44,667,205.95 |
可抵扣亏损 | 1,747,859.37 | 349,571.87 | 397,659.88 | 79,531.98 |
预计诉讼赔偿 | 78,000.00 | 19,500.00 | 78,000.00 | 19,500.00 |
预计工程养护 | 9,395,150.40 | 2,348,787.60 | ||
股权激励 | 5,080,161.92 | 1,270,040.48 | 5,505,150.00 | 1,354,972.50 |
租赁负债 | 2,655,758.23 | 663,939.56 | 3,841,344.58 | 960,336.15 |
合计 | 208,983,939.35 | 52,085,647.86 | 189,130,636.58 | 47,081,546.5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142,423.71 | 2,035,605.93 | 8,240,088.32 | 2,060,022.08 |
使用权资产 | 2,376,656.85 | 594,164.21 | 4,362,730.16 | 1,090,682.54 |
合计 | 10,519,080.56 | 2,629,770.14 | 12,602,818.48 | 3,150,704.6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085,647.86 | 47,081,546.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29,770.14 | 3,150,704.6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857,276.33 | 6,226,310.22 |
可抵扣亏损 | 24,991,080.86 | 24,690,627.23 |
合计 | 30,848,357.19 | 30,916,937.4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978.71 | ||
2025 | 6,363,335.42 | 9,589,908.11 | |
2026 | 2,315,516.53 | 2,317,966.47 | |
2027 | 5,133,258.41 | 5,134,513.61 | |
2028 | 9,825,035.98 | 7,647,260.33 | |
2029 | 1,353,934.52 | ||
合计 | 24,991,080.86 | 24,690,627.23 |
其他说明:
无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购房诚意金及购房款 | 16,417,607.00 | 0.00 | 16,417,607.00 | |||
合计 | 16,417,607.00 | 0.00 | 16,417,607.00 |
其他说明:
无
2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2,892,861.45 | 52,892,861.45 | 使用受限 | 冻结或履约保证金 | 69,629,395.13 | 69,629,395.13 | 使用受限 | 冻结或履约保证金 |
合计 | 52,892,861.45 | 52,892,861.45 | 69,629,395.13 | 69,629,395.13 |
其他说明:
2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35,753,634.29 | 157,538,775.81 |
合计 | 435,753,634.29 | 157,538,775.8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3、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2,618,410.29 | 29,408,553.06 |
合计 | 52,618,410.29 | 29,408,553.0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2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04,301,781.42 | 347,032,129.67 |
1-2年 | 59,837,301.56 | 60,416,230.05 |
2-3年 | 28,152,756.88 | 55,690,960.32 |
3年以上 | 91,517,151.17 | 84,009,762.40 |
合计 | 483,808,991.03 | 547,149,082.4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国民花木场 | 6,381,267.00 | 结算尚未完成 |
中交疏浚技术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6,281,512.31 | 结算尚未完成 |
宁波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 5,348,872.78 | 结算尚未完成 |
合计 | 18,011,652.09 |
其他说明:
无
25、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项 | 20,697,194.38 | 18,970,691.64 |
预收设计款项 | 2,209,567.73 | 3,098,439.04 |
合计 | 22,906,762.11 | 22,069,130.68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无 | 0.00 | 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无 | 0.00 | 无 |
2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779,470.88 | 36,665,962.59 | 36,451,098.12 | 520,004.46 | 4,474,330.89 |
2、职工福利费 | 1,019,776.77 | 1,019,776.77 | |||
3、社会保险费 | 138,494.98 | 1,608,007.65 | 1,610,678.30 | 21.06 | 135,803.2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0,303.52 | 1,459,662.32 | 1,458,181.20 | 121,784.64 | |
工伤保险费 | 13,713.16 | 150,293.31 | 152,497.10 | 21.06 | 11,488.31 |
生育保险费 | 4,478.30 | -1,947.98 | 2,530.32 | ||
4、住房公积金 | 117.00 | 1,544,960.50 | 1,543,328.50 | 1,749.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938,997.04 | 632,182.44 | 673,327.05 | 2,897,852.43 | |
合计 | 7,857,079.90 | 41,470,889.95 | 41,298,208.74 | 520,025,.52 | 7,509,735.5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77,378.33 | 2,700,224.22 | 2,835,026.59 | 561.60 | 242,014.36 |
2、失业保险费 | 18,211.39 | 95,777.39 | 101,367.45 | 24.57 | 12,596.76 |
合计 | 395,589.72 | 2,796,001.61 | 2,936,394.04 | 586.17 | 254,611.12 |
其他说明:
无
27、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046,218.33 | 4,120,445.80 |
企业所得税 | 11,315,896.90 | 8,602,309.95 |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857,079.90 | 41,470,889.95 | 41,298,208.74 | 520,025.52 | 7,509,735.5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95,589.72 | 2,796,001.61 | 2,936,394.04 | 254,611.12 | |
三、辞退福利 | 1,092,723.75 | 1,092,723.75 | 586.17 | ||
合计 | 8,252,669.62 | 45,359,615.31 | 45,327,326.53 | 520,611.69 | 7,764,346.71 |
个人所得税 | 176,578.69 | 251,224.1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9,547.52 | 165,341.94 |
教育费附加 | 94,091.79 | 70,860.8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2,727.86 | 47,240.55 |
土地使用税 | 16,586.46 | 16,831.48 |
房产税 | 270,000.55 | 275,744.58 |
印花税 | 170,207.58 | 230,377.07 |
其他 | 6,312.51 | 19,734.89 |
合计 | 18,378,168.19 | 13,800,111.24 |
其他说明:
无
28、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845,603.15 | 5,097,098.35 |
其他应付款 | 15,008,604.40 | 22,236,483.06 |
合计 | 19,854,207.55 | 27,333,581.41 |
(1)应付股利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4,845,603.15 | 5,097,098.35 |
合计 | 4,845,603.15 | 5,097,098.35 |
(2)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保证金 | 45,794.25 | 45,794.25 |
职工安置 | 3,817,269.62 | 3,851,943.62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8,133,242.60 | 15,633,873.97 |
其他 | 3,012,297.93 | 2,704,871.22 |
合计 | 15,008,604.40 | 22,236,483.06 |
②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职工安置费 | 3,817,269.62 | 尚未到付款时间 |
合计 | 3,817,269.62 | —— |
注:职工安置费系华信股份破产重整后预留职工安置的费用
525.00万元,其中2015年至2024年
月
日,职工安置费用已使用合计
143.27万元,尚未支付的职工安置费余额
381.73万元。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32,193.14 | 4,537,717.9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74,521.28 | 2,550,541.85 |
合计 | 9,106,714.42 | 7,088,259.75 |
其他说明:
无3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 | 7,720,870.00 | |
预提养护费 | 9,395,150.40 | 12,558,312.87 |
合计 | 17,116,020.40 | 12,558,312.87 |
3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97,422,193.14 | 133,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32,193.14 | -4,000,000.00 |
合计 | 92,990,000.00 | 129,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余额(含计提利息)97,422,193.14元由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2、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总额 | 21,303,578.67 | 16,482,974.1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74,521.28 | -2,550,541.85 |
合计 | 16,629,057.39 | 13,932,432.31 |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对租赁负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年末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参见本附注十
一、1(3)“流动性风险”。
33、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78,000.00 | 78,000.00 | 注 |
合计 | 78,000.00 | 78,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017年9月汇绿园林因采购灯具款支付产生诉讼,诉讼金额7.80万元,该案因汇绿园林申请管辖权异议后,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庭通知,已按照诉讼金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77,497,822.00 | -146,750.00 | -146,750.00 | 277,351,072.00 |
其他说明:
注:本年其他减少146,750.00元系2023年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本期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注销限制性股票146,750股。
3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97,488,476.00 | 6,311,229.15 | 405,030.00 | 503,394,675.15 |
其他资本公积 | 8,589,052.07 | 3,795,226.75 | 6,311,229.15 | 6,073,049.67 |
合计 | 506,077,528.07 | 10,106,455.90 | 6,716,259.15 | 509,467,724.8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股本溢价本年增加6,311,229.15元,及其他资本公积减少6,311,229.15元,系股权激励计划对特定员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达到解除限制条件,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条件的股数为1,856,250.00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累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其他资本公积6,311,229.15元转入股本溢价6,311,229.15元。注2:股本溢价本年减少405,030.00元,系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由于部分激励对象本期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6,750.00股,回购价格为每股3.76元,减少股本溢价405,030.00元。
注
: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3,795,226.75元,系确认等待期内股份支付费用3,795,226.75元。
3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权激励回购义务 | 15,633,873.97 | 7,500,631.37 | 8,133,242.60 | |
合计 | 15,633,873.97 | 7,500,631.37 | 8,133,242.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3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655.21 | 28,655.21 | 28,655.21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8,655.21 | 28,655.21 | 28,655.2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8,655.21 | 28,655.21 | 28,655.2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9,612,901.90 | 2,837,114.20 | 102,450,016.10 | |
合计 | 99,612,901.90 | 2,837,114.20 | 102,450,016.1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48,993,395.06 | 642,191,604.5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01,559.1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48,993,395.06 | 642,293,163.6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5,301,356.50 | 57,358,915.2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837,114.20 | 4,131,947.28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1,172,229.84 | 46,526,736.53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80,285,407.52 | 648,993,395.0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86,871,325.80 | 430,933,924.26 | 684,645,991.80 | 512,112,089.88 |
其他业务 | 158,534.41 | 129,075.20 | 189,973.72 | 174,209.40 |
合计 | 587,029,860.21 | 431,062,999.46 | 684,835,965.52 | 512,286,299.28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苗木销售分部 | 其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471,942,868.61 | 43,877,648.11 | 71,050,809.08 | 158,534.41 | 587,029,860.21 | |||||
其中: | ||||||||||
园林工程 | 471,942,868.61 | 471,942,868.61 | ||||||||
园林设计 | 43,877,648.11 | 43,877,648.11 | ||||||||
苗木销售 | 71,050,809.08 | 71,050,809.08 | ||||||||
租赁收入 | 158,534.41 | 158,534.4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471,942,868.61 | 43,877,648.11 | 71,050,809.08 | 158,534.41 | 587,029,860.21 | |||||
其中: | ||||||||||
华东地区 | 191,583,383.26 | 30,960,461.16 | 27,056,838.30 | 158,534.41 | 249,759,217.13 | |||||
华中地区 | 265,937,845.26 | 9,181,352.03 | 43,993,970.78 | 319,113,168.07 | ||||||
西北地区 | 14,421,640.09 | 3,358,476.43 | 17,780,116.52 | |||||||
华北地区 | 377,358.49 | 377,358.49 |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45,714.54 | 1,328,662.36 |
教育费附加 | 555,562.94 | 602,560.75 |
房产税 | 287,329.35 | 281,443.82 |
土地使用税 | 17,990.34 | 17,316.22 |
车船使用税 | 45,465.83 | 47,912.65 |
印花税 | 496,676.55 | 673,908.92 |
地方教育附加 | 371,593.97 | 393,390.08 |
其他 | 40,090.80 | 95,974.66 |
合计 | 3,060,424.32 | 3,441,169.46 |
其他说明:
无
42、销售费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劳务费 | 4,490,597.61 | 2,547,818.00 |
机械费 | 1,527,234.00 | 832,220.00 |
物料费 | 41,960.00 | 221,149.00 |
合计 | 6,059,791.61 | 3,601,187.00 |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091,722.63 | 22,434,898.67 |
业务招待费 | 14,982,576.60 | 10,779,548.87 |
审计、咨询费 | 6,391,065.41 | 7,575,918.98 |
差旅、办公及通信费 | 3,510,874.83 | 3,520,032.38 |
折旧及摊销 | 3,952,914.07 | 4,647,894.30 |
车辆管理费 | 1,071,336.19 | 962,184.24 |
租赁费 | 1,358,826.85 | 1,324,656.13 |
保险费 | 206,513.71 | 203,531.08 |
劳动保护费 | 46,376.12 | 65,496.32 |
股权激励费用 | 3,795,226.75 | 8,589,052.07 |
其他费用 | 2,171,136.97 | 2,882,555.05 |
合计 | 59,578,570.13 | 62,985,768.09 |
其他说明:
无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03,641.80 | 2,960,404.61 |
物料消耗 | 629,582.93 | 243,870.96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6,700.87 | 5,461.12 |
其他费用 | 89,423.54 | 335,481.12 |
合计 | 4,129,349.14 | 3,545,217.81 |
其他说明:
无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6,148,428.96 | 14,817,864.58 |
利息收入 | 1,607,715.45 | 274,632.51 |
汇兑损益 | 1,673.94 | -4,229.79 |
手续费 | 127,270.10 | 341,444.09 |
合计 | 17,885,088.45 | 14,880,446.37 |
其他说明:
无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507,512.97 | 5,143,354.12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0,732.09 | 73,850.41 |
合计 | 5,578,245.06 | 5,217,204.53 |
4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60,617.43 | -4,392,597.6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7,664.61 | 9,032,787.41 |
合计 | -1,258,282.04 | 4,640,189.79 |
其他说明:
无
4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028,109.16 | -1,963,196.4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014,353.1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719,998.60 | 60,600.0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51,618.89 | 437,881.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59,500.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7,006,306.63 | 7,209,899.64 |
合计 | 27,376,648.61 | 5,745,184.26 |
其他说明:
无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79,414.33 | 937,545.87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7,097.89 | 36,740.59 |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 -445,000.00 |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21,345,150.86 | -22,975,399.07 |
合计 | -22,662,467.30 | -22,001,112.61 |
其他说明:
无
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008,644.10 | -4,954,973.06 |
合计 | 1,008,644.10 | -4,954,973.06 |
其他说明:
无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 33,581.26 | 55,536.51 |
合计 | 33,581.26 | 55,536.51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收绿化赔偿、违约金等 | 3,114,823.16 | 153,933.53 | 3,114,823.16 |
其他 | 1,232,831.46 | ||
合计 | 3,114,823.16 | 1,386,764.99 | 1,386,764.99 |
其他说明:
无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3,998.68 | 12,926.78 | 53,998.68 |
其中:固定资产 | 53,998.68 | 12,926.78 | 53,998.68 |
捐赠支出 | 228,465.30 | 717,105.29 | 228,465.30 |
赔偿金及违约金 | 621,906.80 | 167,701.00 | 621,906.80 |
其他 | 524.11 | 13,018.32 | 524.11 |
合计 | 904,894.89 | 910,751.39 | 904,894.89 |
其他说明:
无
5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401,741.24 | 18,587,310.3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525,035.76 | -2,927,178.57 |
合计 | 11,876,705.48 | 15,660,131.8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7,539,935.0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384,983.7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490,651.7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79,520.5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778.8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58,001.8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06,643.1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85,607.01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3,007,027.2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956,618.64 |
本期处置子公司损益的影响 | 2,505,353.05 |
所得税费用 | 11,876,705.48 |
其他说明:
无
5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六、37。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保证金、往来款等 | 51,586,936.10 | 39,946,582.20 |
收到政府补助 | 5,507,512.97 | 9,140,529.55 |
利息收入 | 670,528.96 | 274,632.51 |
诉讼冻结款 | 20,016,034.41 | 19,158,938.65 |
合计 | 77,781,012.44 | 68,520,682.9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经营性费用及保证金等 | 81,470,674.61 | 53,768,507.53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749,277.71 | 1,193,510.28 |
银行手续费 | 127,270.10 | 341,444.09 |
诉讼冻结款 | 20,016,034.41 | |
合计 | 82,347,222.42 | 75,319,496.3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金华市湖海塘公园景观工程融资EPC总承包项目融资利息 | 17,389,281.00 | |
合计 | 17,389,281.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结构性存款 | 411,895,735.62 | |
合计 | 411,895,735.62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购房意向金 | 9,500,000.00 | |
合计 | 9,5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入结构性存款 | 280,000,000.00 | |
投资拱心石(苏州)石英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245,000,000.00 | |
合计 | 245,000,000.00 | 305,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无 | 0.00 | 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分期支付的租赁费 | 5,292,471.01 | 3,263,572.99 |
支付注销回购限制性股票款项 | 551,780.00 | |
合计 | 5,844,251.01 | 3,263,572.9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57,538,775.81 | 592,335,219.67 | 11,212,193.41 | 325,332,554.60 | 435,753,634.29 | |
应付股利 | 5,097,098.35 | 31,232,229.84 | 31,483,725.04 | 4,845,603.15 | ||
长期借款(含1年到期) | 133,537,717.90 | 97,500,000.00 | 3,296,516.72 | 136,912,041.48 | 97,422,193.14 | |
租赁负债(含1年到期) | 16,482,974.16 | 9,993,058.80 | 5,172,454.29 | 21,303,578.67 | ||
合计 | 312,656,566.22 | 689,835,219.67 | 55,733,998.77 | 498,900,775.41 | 559,325,009.25 |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5,663,229.58 | 57,613,788.7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08,644.10 | 4,954,973.06 |
信用减值损失 | 22,662,467.30 | 22,001,112.6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568,667.54 | 4,587,471.1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456,322.66 | 3,085,682.44 |
无形资产摊销 | 23,410.56 | 29,403.9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63,513.69 | 1,364,410.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581.26 | -55,536.5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998.68 | 12,926.7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8,282.04 | -4,640,189.7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313,650.57 | 14,813,634.7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370,341.98 | -5,745,184.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04,101.28 | -4,712,971.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20,934.48 | 1,785,792.4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44,449.56 | -8,292,294.5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874,642.58 | 8,672,048.6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123,561.03 | -39,077,457.58 |
其他 | 3,795,226.75 | 8,589,052.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627,798.26 | 64,986,663.9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5,938,754.32 | 241,718,373.4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1,718,373.49 | 220,370,298.5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220,380.83 | 21,348,074.90 |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6,730,000.00 |
其中: | |
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26,73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527,979.85 |
其中: | |
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8,527,979.85 |
其中: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8,202,020.15 |
其他说明:
无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75,938,754.32 | 241,718,373.49 |
其中:库存现金 | 2,554.99 | 7,075.3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4,676,014.95 | 240,479,822.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60,184.38 | 1,231,475.6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5,938,754.32 | 241,718,373.49 |
(4)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存款 | 42,101.66 | 20,032,457.92 | 冻结或支付受限 |
其他货币资金 | 52,850,759.79 | 49,596,937.21 | 履约保证金 |
合计 | 52,892,861.45 | 69,629,395.13 |
其他说明:
无
58、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37,773.90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5,019.32 | 7.5257 | 37,773.90 |
港币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59、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①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1,358,826.85元;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6,651,297.86元。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 |
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租赁收入 | 110,818.00 | |
合计 | 110,818.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214,472.40 | |
第二年 | 83,113.50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97,585.90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403,641.80 | 2,960,404.61 |
物料消耗 | 629,582.93 | 243,870.96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6,700.87 | 5,461.12 |
其他费用 | 89,423.54 | 335,481.12 |
合计 | 4,129,349.14 | 3,545,217.8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129,349.14 | 3,545,217.81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 |
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26,730,000.00 | 100.00% | 出售 | 2024年12月24日 | 失去控制权 | 6,014,353.11 |
其他说明:
无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2、新设子公司
(1)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投资比例为70%,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30%。该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注册,机构识别号码:202444166W,注册金额1,000.00新加坡元。因此2024年10月28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成都蓝德凯尔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蓝德公司”)系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多年无实际经营业务。于2024年
月注销成都蓝德公司,截止至注销时点时,成都蓝德公司净资产为-11,692.97元。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湖北鄂州 | 湖北鄂州市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江西抚州 | 江西金溪县 | 苗木种植及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80,000,000.00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市 | 园林工程施工、设计、苗木种植、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江西进贤 | 江西进贤县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江西吉安 | 江西吉水县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利宁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市 | 设计咨询及施工 | 100.00% | 设立 |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湖北孝昌 | 湖北孝昌县 | 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湖北鄂州 | 湖北鄂州市 | 园林工程施工、设计、苗木种植、销售 | 70.00% | 设立 | |
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海南三亚 | 海南三亚市 | 投资 | 100.00% | 设立 | |
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 | 1,000.00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电子原件的批发,其他无明确业务领域的商品批发贸易 | 7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30.00% | 361,873.08 | 60,000.00 | 3,387,485.2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37,937,762.07 | 1,591,617.42 | 39,529,379.49 | 27,352,371.64 | 926,145.17 | 28,278,516.81 | 32,914,951.28 | 1,829,557.68 | 34,744,508.96 | 23,604,807.43 | 926,145.17 | 28,278,516.81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鄂州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8,500,355.58 | 1,206,243.60 | 1,206,243.60 | 1,619,509.28 | 4,296,305.15 | 849,578.25 | 849,578.25 | 772,519.91 |
其他说明:
无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湖北武汉 | 湖北武汉市 | 光模块生产与销售 | 35.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675,906,980.32 |
非流动资产 | 205,698,795.72 |
资产合计 | 881,605,776.04 |
流动负债 | 479,396,615.08 |
非流动负债 | 61,837,392.06 |
负债合计 | 541,234,007.14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40,371,768.9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9,130,119.1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139,697,675.6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58,827,794.7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38,857,733.49 |
净利润 | 42,160,141.4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76,814.60 |
综合收益总额 | 42,236,956.0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注:公司2024年6月取得对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并对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上述对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中,本年发生额仅列示取得30%股权后,2024年7-12月的数据,且不列示取得股权前年初/上年发生额。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821,337.96 | 12,592,368.3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净利润 | -1,771,030.37 | -1,963,196.47 |
--综合收益总额 | -1,771,030.37 | -1,963,196.47 |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建筑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补贴 | 5,070,000.00 | 4,490,000.00 |
“小进规”奖励补助 | 300,000.00 | |
宁波市农科院课题经费 | 84,000.00 | 100,000.00 |
收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 | 200,000.00 | |
年度科技企业培育补贴 | 100,000.00 | |
稳岗扩岗及用工补贴 | 37,510.06 | 22,961.11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66,340.92 | |
其他 | 16,002.91 | 164,052.09 |
合计 | 5,507,512.97 | 5,143,354.12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
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①汇率风险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欧元有关,与提供劳务相关的以欧元结算工程项目已完工尚未决算,本集团的其他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4年12月31日,除外币存款5,019.32欧元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欧元资产产生的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对于外汇风险,本集团重视对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的研究,保持与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紧密合作,并在合同中安排有利的结算条款。同时在提供劳务中,若发生人民币升值等本集团不可控制的风险时,本集团将通过调整销售政策降低由此带来的风险。
②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为246,960,808.41元(上年末:188,590,568.53元),及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286,215,019.02元(上年末:102,485,925.18元)。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人民币基准利率增加25个基准点 | -616,825.00 | -470,000.00 | ||
人民币基准利率降低25个基准点 | 616,825.00 | 470,000.00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
③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本公司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附注六、5“合同资产”中披露的合同资产金额。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工程款,客户对象多为国有市政建设单位,客户的被认识度及公认性较高。本集团的其他应收款项主要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另外,本集团持续监控项目中期计量支付情况以及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情况,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推进项目进度及工程款收款进度,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4,六、8和六、11所述。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集团将银行借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含利息) | 442,757,415.97 | 442,757,415.97 | |||
应付票据 | 52,618,410.29 | 52,618,410.29 | |||
应付账款 | 483,808,991.03 | 483,808,991.03 | |||
其他应付款 | 15,008,604.40 | 15,008,604.40 |
长期借款(含利息) | 4,416,365.05 | 9,094,911.83 | 94,494,034.67 | 108,005,311.55 | |
租赁负债(含利息) | 8,069,505.35 | 5,322,668.06 | 7,709,519.91 | 2,296,468.77 | 23,398,162.09 |
合计 | 1,006,679,292.09 | 14,417,579.89 | 102,203,554.58 | 2,296,468.77 | 1,125,596,895.33 |
2、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出售 | 应收账款 | 11,729,875.89 | 终止确认 | 无追索权出售 |
合计 | 11,729,875.89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出售应收账款债权 | 出售 | 11,729,875.89 | 7,006,306.63 |
合计 | 11,729,875.89 | 7,006,306.63 |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22,196.00 | 11,158,877.49 | 27,193,972.60 | 43,575,046.09 |
(2)权益工具投资 | 5,222,196.00 | 5,222,196.00 |
(4)其他 | 11,158,877.49 | 11,158,877.49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928,026.39 | 928,026.39 | ||
(1)应收票据 | 928,026.39 | 928,026.39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四)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9,142,423.71 | 109,142,423.7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222,196.00 | 120,301,301.20 | 48,121,998.99 | 173,645,496.19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5,222,196.00元,系本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持有的老友摇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364,092.28元,按照基金估值报告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确认;本公司对珠海青稞晨曦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9,794,785.21元,按照基金估值报告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确认;本公司持有的金谷.汇利
号资金信托计划109,142,423.71元,公司对其不具有相应的控制权,按照信托财产管理报告信托财产净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确认。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本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20,000,000.00元,系公司持有的武汉东湖绿道二期工程PPP项目公司武汉绿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股权比例为5%,按照出资额作为计量依据确认。本公司对拱心石(苏州)石英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5,000,000.00元,按照出资额及承诺利息补充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
5、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 持股比例(%) | 与本公司 |
关联关系 | ||
李晓明 | 李晓明直接持有公司29.35%的股份,李晓明持有宁波汇宁54.60%的股权并实际控制宁波汇宁,宁波汇宁持有公司18.65%的股份,因此李晓明通过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合计持有公司48.00%股份的表决权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注:另外公司控股股东李晓明,李晓明之兄李晓伟以及李晓明之配偶金小川、李晓明之子李俊豪为一致行动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 18.65 |
李晓伟 | 5.07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30%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持股35% |
武汉智动飞扬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钧恒公司子公司 |
合肥紫钧光恒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钧恒公司子公司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晓明、金小川 | 20,000,000.00 | 2024年05月09日 | 2025年05月09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50,000,000.00 | 2024年10月10日 | 2025年10月09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30,000,000.00 | 2024年11月14日 | 2025年11月13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9,850,000.00 | 2024年03月22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9,800,000.00 | 2024年03月27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9,850,000.00 | 2024年04月26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9,900,000.00 | 2024年07月11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9,850,000.00 | 2024年07月18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9,900,000.00 | 2024年07月26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9,900,000.00 | 2024年07月29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9,900,000.00 | 2024年08月21日 | 2025年03月05日 | 否 |
李晓明、金小川 | 7,000,000.00 | 2024年11月11日 | 2025年11月10日 | 否 |
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李晓明、金小川 | 97,330,000.00 | 2024年06月28日 | 2029年06月2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07,702.41 | 4,563,729.84 |
(3)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与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投资比例为70%,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比例为30%。该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注册,机构识别号码:202444166W,注册金额1,000.00新加坡元。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高级管理 | 1,856,250 | 6,311,250 | 146,750.0 | 498,950.0 |
人员 | .00 | .00 | 0 | 0 | |
合计 | 1,856,250.00 | 6,311,250.00 | 146,750.00 | 498,95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采用授予日股票收盘价确认其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384,278.8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2,384,278.82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高级管理人员 | 3,795,226.75 | |
合计 | 3,795,226.75 |
其他说明: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主要的正在执行合同具体如下:
项目 | 合同金额(万元) |
郑州汴河遗址景区项目EPC总承包的专业分包工程 | 30,000.00 |
鄂州市梁子湖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 28,767.33 |
长广溪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 | 18,900.80 |
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 17,574.44 |
钱湖大道及锁岚路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 17,088.04 |
武青堤(铁机路-武丰闸)堤防江滩综合整治(青山段)工程二期绿化工程(二标) | 16,307.61 |
东海岛新区道路路网二道路、排水及绿化工程 | 13,653.02 |
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三期)(凤凰山公园) | 13,479.60 |
韩城市清洁供暖-余热利用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项目西原村南口~热力公司管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 10,898.11 |
武汉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PPP项目 | 6,955.15 |
乌鲁木齐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项目道路及铺装专业分包工程 | 6,867.84 |
葛店一横一纵项目绿化工程(一标段) | 6,283.99 |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分包工程 | 5,584.78 |
西十高铁郧西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道路桩板墙 | 4,672.05 |
S203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专项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 4,538.54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工程-沙窝村、保团村、胡桥村、文塘村、水月村、赵寨村工程总承包(EPC) | 4,426.24 |
荆州综合保税区(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场区道路及管网专业分包工程 | 4,176.13 |
合计 | 210,173.67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承接工程出具各类保函未到期部分具体如下:
保函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保证金 | 到期日 | 性质或用途 |
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1,589,661.22 | 2025/07/16 | 履约保函 | |
中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 786,078.73 | 2026/09/30 | 履约保函 | |
宁波市北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中心 | 71,505.00 | 2025/01/30 | 履约保函 | |
中交二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62,787.97 | 2025/01/10 | 履约保函 | |
合计 | 32,510,032.92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5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于2025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9.571.4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8,978,571.40元。本预案将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
2、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2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等,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3,846,2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3,470,500.00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624,300.00元。其中,由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45,834,160.00元的价格认购人民币18,623,800.00元注册资本,由股东彭开盛以现金人民币13,206,600.00元的价格认购人民币1,000,500.00元注册资本,溢价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截止至2025年2月7日,标的公司已收到股东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认购款(50%)人民币122,917,080.00元,其中增加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8,623,800.00元,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18,623,800.00元,剩余金额人民币104,293,280.00元计入贵公司资本公积;截止至2025年2月7日,标的公司已收到彭开盛第一期认购款
(50%)人民币6,603,300.00元,其中增加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500.00元,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500.00元,剩余金额人民币5,602,800.00元计入贵公司资本公积。2025年2月7日,标的公司已根据《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完成本次对外投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持股标的公司51%的股权,根据改标的公司改组后的董事会、股东会等议事制度,已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
3、海外投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汇绿科技贸易私人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马来西亚设立钧恒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槟城峇央峇鲁玛苏丽1广场2-2-22单元,注册号:202501003838(1605251-K)。该公司作为光通信业务的海外生产基地,从事光通信产品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根据业务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开组织和管理。本集团的每个经营分部是一个业务集团,提供面临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风险并取得不同于其他经营分部的报酬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报告分部按工程业务板块、设计业务板块、苗木板块确定,其中:
A、工程业务板块主要由汇绿园林、宁波利宁、蓝德凯尔、鄂州环境实施;
B、设计业务板块由汇绿园林及蓝德凯尔实施;
C、苗木板块由汇绿园林、江西汇绿、吉水汇绿、湖北绿泉、湖北源泉及金溪华信、鄂州环境实施;
报告分部执行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经营分部间的关联业务转移定价,参照向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价格制定。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A.工程业务报告分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对外营业收入 | 471,942,868.61 | 597,927,849.17 |
对外营业成本 | 404,325,240.29 | 495,144,457.17 |
B.设计业务报告分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对外营业收入 | 44,413,025.47 | 37,143,641.03 |
对外营业成本 | 7,634,937.73 | 8,083,160.46 |
C.苗木销售报告分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对外营业收入 | 75,618,549.08 | 59,325,678.00 |
对外营业成本 | 25,125,915.30 | 20,386,159.16 |
D.其他分部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对外营业收入 | 1,781,863.96 | 1,615,933.01 |
对外营业成本 | 1,156,334.66 | 1,220,631.13 |
E.经营分部合并分部间抵消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对外营业收入 | -6,726,446.91 | -11,177,135.69 |
对外营业成本 | -7,179,428.52 | -12,548,108.64 |
分部合并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对外营业收入 | 587,029,860.21 | 684,835,965.52 |
对外营业成本 | 431,062,999.46 | 512,286,299.28 |
(3)对外交易收入信息
1.每一类产品和劳务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园林工程 | 471,942,868.61 |
园林设计 | 43,877,648.11 |
苗木销售 | 71,050,809.08 |
其他业务 | 158,534.41 |
合计 | 587,029,860.21 |
B、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华东地区 | 249,759,217.13 |
华中地区 | 319,113,168.07 |
华北地区 | 377,358.49 |
西北地区 | 17,780,116.52 |
合计 | 587,029,860.21 |
注: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C、主要客户信息本集团的客户较为分散,每年度内前五名客户收入情况变动较大,不存在对主要客户的严重依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4,350.00 | 0.00 |
合计 | 234,350.00 | 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4,350.00 | 100.00% | 234,350.00 | |||||||
其中: |
关联方组合 | 234,350.00 | 100.00% | 234,350.00 | ||
合计 | 234,350.00 | 234,350.00 | 0.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25,350.00 | 225,350.00 | 96.16% |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 9,000.00 | 9,000.00 | 3.84% | ||
合计 | 234,350.00 | 234,350.00 | 100.0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0,000,000.00 | 6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89,747,546.38 | 228,506,652.91 |
合计 | 169,747,546.38 | 288,506,652.91 |
(1)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50,000,000.00 |
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80,000,000.00 | 60,000,000.00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372,193.74 | 374,593.74 |
其他往来款 | 852,500.00 | 10,146,500.00 |
并表关联方往来 | 89,396,404.56 | 218,719,906.68 |
减:坏账准备 | -873,551.92 | -734,347.51 |
合计 | 89,747,546.38 | 228,506,652.91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0,906,004.56 | 108,103,885.30 |
1至2年 | 12,015,837.38 | 119,861,915.12 |
2至3年 | 6,424,056.36 | 628,700.00 |
3年以上 | 1,275,200.00 | 646,500.00 |
3至4年 | 628,700.00 | |
5年以上 | 646,500.00 | 646,500.00 |
合计 | 90,621,098.30 | 229,241,000.42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621,098.30 | 100.00% | 873,551.92 | 0.96% | 89,747,546.38 | 229,241,000.42 | 100.00% | 734,347.51 | 0.32% | 228,506,652.91 |
其中: | ||||||||||
押金及保证金 | 372,193.74 | 0.41% | 216,751.92 | 58.24% | 155,441.82 | 374,593.74 | 0.16% | 374,593.74 | ||
其他往来款 | 852,500.00 | 0.94% | 656,800.00 | 77.04% | 195,700.00 | 10,146,500.00 | 4.43% | 87,847.51 | 0.87% | 10,058,652.49 |
关联方往来 | 89,396,404.56 | 98.65% | 89,396,404.56 | 218,719,906.68 | 95.41% | 646,500.00 | 218,073,406.68 | |||
合计 | 90,621,098.30 | 873,551.92 | 89,747,546.38 | 229,241,000.42 | 734,347.51 | 228,506,652.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押金及保证金 | 372,193.74 | 216,751.92 | 58.24% |
其他往来款 | 852,500.00 | 656,800.00 | 77.04% |
关联方往来 | 89,396,404.56 | ||
合计 | 90,621,098.30 | 873,551.9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7,847.51 | 646,500.00 | 734,347.5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39,204.41 | 139,204.4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27,051.92 | 646,500.00 | 873,551.9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734,347.51 | 139,204.41 | 873,551.92 | |||
合计 | 734,347.51 | 139,204.41 | 873,551.9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4,696,404.56 | 1年以内 | 49.32% |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6,1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28.80% |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400,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0.37% |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200,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7.95% | |
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2.21% | |
合计 | 89,396,404.56 | 98.65%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46,135,804.19 | 1,546,135,804.19 | 1,553,474,552.07 | 1,553,474,552.0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69,649,132.70 | 269,649,132.70 | 12,592,368.33 | 12,592,368.33 | ||
合计 | 1,815,784,936.89 | 1,815,784,936.89 | 1,566,066,920.40 | 1,566,066,920.4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 | 49,905,100.00 | 49,905,100.00 | ||||||
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武汉蓝德凯尔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10,589,532.72 | 104,701.96 | 10,694,234.68 | |||||
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385,779,919.35 | 3,250,784.84 | 1,389,030,704.19 | |||||
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吉水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江西汇绿生态苗木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 | 5,200,000.00 | 5,200,000.00 | ||||||
合计 | 1,553,474,552.07 | 3,355,486.80 | 10,694,234.68 | 1,546,135,804.19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 245,000,000.00 | 13,799,139.53 | 28,655.21 | 258,827,794.74 | |||||
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592,368.33 | -1,771,030.37 | 10,821,337.96 | ||||||
小计 | 12,592,368.33 | 245,000,000.00 | 12,028,109.16 | 28,655.21 | 269,649,132.70 | ||||
合计 | 12,592,368.33 | 245,000,000.00 | 12,028,109.16 | 28,655.21 | 269,649,132.7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3)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1,623,329.55 | 1,027,259.46 | 1,425,959.29 | 1,046,421.73 |
合计 | 1,623,329.55 | 1,027,259.46 | 1,425,959.29 | 1,046,421.7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其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业务类型 | 1,623,329.55 | 1,623,329.55 | |
其中: | |||
租赁收入 | 1,623,329.55 | 1,623,329.5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中地区 | 1,623,329.55 | 1,623,329.55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028,109.16 | -1,963,196.4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6,035,765.3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615.20 | 60,600.00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51,618.89 | -568,699.65 |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收益 | 70,000,000.00 | 60,000,000.00 |
合计 | 95,619,870.79 | 57,528,703.88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5,993,935.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07,512.9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075,904.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63,926.9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20,512.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86.80 | |
合计 | 17,015,080.3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5% | 0.08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5% | 0.06 | 0.0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