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承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持对公司经营业务及发展态势的密切关注,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本人始终以审慎、客观的态度审议,力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承磊,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9月至今,历任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助教、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山东大学软件学院教授。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其中,1次股东大会为通讯方式列席,其他均为现场方式参加,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在各次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会议议题,认真阅读相关资料,
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没有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高管薪酬考核发放、高管人员薪酬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对各项议案没有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未发生需提名人员事项,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仔细审查,没有提出异议,并投了赞成票。对于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详细了解审议事项,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沟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不断学习和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领会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15个工作日。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并事前沟通了解会议拟审议议案情况外,还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并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带队与公司深入探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研发落地和产学研合作。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等公司高管和专门团队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时发送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保证了本人充分的知情权,为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管理层也能积极广泛地向本人征求相关建议和意见,没有任何干预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人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未发生更换财务与内控审计服务机构的情形。本人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相应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经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本人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了高管人员2023年度基础绩效、董事会突出贡献奖励的考核发放以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认为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上述薪酬的核算方案和薪酬考核制度兼顾了公平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以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同意上述方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承磊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