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得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有关会议,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马得华,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今,历任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院长助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其中以通讯方式参会1次,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列席会议。本人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参加审计委员会4次,战略委员会1次,均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未发生需提名董事、高管人员事项,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并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确保审计报告能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投资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认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和调研,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15个工作日。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充分的配合与支持,在会议召开前,能够及时提前通知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日常不定期与本人沟通
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认为,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情况。
(四)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上述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翔实,能够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本人认为该事项符合证监会、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高管人员2023年度基础绩效考核发放、董事会突出贡献奖励分配方案以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认为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薪酬管理办法与考核结果科学合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管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
忠实、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对公司的经营多提合理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得华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