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2月19日,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是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
二、聘任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的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与中汇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议通过了《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5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就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确认,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