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 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和《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要求,在2024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谢竹云、李光允、李富柱,其中谢竹云、李富柱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谢竹云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 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审议结果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23日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相关事宜。 | 审议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8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3、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监督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1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 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听取审计机构意见,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 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 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全力保障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 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镇江三维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